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大创项目按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中,创新训练项目按科目分类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名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大创项目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主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旨在鼓励引导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
(三)大创项目按建设期限分为一年期项目和两年期项目,由申报者综合考虑后自行选择。
二、立项优先支持条件
(一)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三)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六)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项目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他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2.研究课题已列入往届大创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深入研究的项目可以申报。
(二)学生要求
1.申报者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课余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参与科研实践,并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浓厚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创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同一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在校期间已主持过1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的学生,不可再担任项目负责人。
3.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专业学制为四年的一、二年级学生,专业学制为五年的二、三年级本科学生。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且1名学生最多只能同时参加1个项目。
4.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鼓励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申报者需保证在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三)指导老师要求
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限1位校内导师;创业训练项目需配备校内导师1名,可选配企业导师1名;创业实践项目需配备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各1位。
1.校内导师
(1)校内导师须为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创新训练项目导师要求详见附件1。
(2)对于目前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校内导师,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
(3)校内导师同一年度指导的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
(4)校内导师近3年各类教学类项目存在暂缓通过、不通过、终止通过等情况,不予立项资助。
2.企业导师
企业导师应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高级咨询师、投资经理、曾经成功创办过企业或正在创办企业的相关人员以及其他有丰富创业实践经历的人员。
四、立项数量
学校拟立项建设2024-2025学年度校级大创项目250项,并从中遴选100项作为省级建设项目、50项作为国家级建设项目。实际立项数额根据整体申报情况及上级通知进行调整,省级、国家级项目最终立项建设名单以广东省教育厅、教育部立项公布文件为准。
五、项目资助
(一)一般项目资助标准。校级立项根据学校2025年经费情况予以资助,后续如获省级、国家级立项可按相应等级追加资助金额。
(二)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一般项目资助标准的2倍。
(三)资助经费在建设周期内分年度下拨给项目指导老师管理使用。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六、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报
1.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学生需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在广州医科大学大创管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6日至12月20日23时59分。
2.项目完成在线申报后,由指导老师进行审核提交。
3.项目由学生团队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属于学生团队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名额。学院应按照《学院申报项目数额分配表》(附件2)中的数量足额或超额申报。
(二)学院项目评审(12月下旬)
1.根据项目提交情况,各学院组织项目评审或答辩,对所有项目进行推荐排序。
2.各学院可从本院推荐的项目中遴选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在汇总表中注明推荐理由。
3.学院确定的推荐项目须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学院推荐顺序汇总表(附件4)、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Excel版(按推荐次序排序)于2025年1月3日前发送至实践教学中心邮箱:gysjjxzx@gzhmu.edu.cn。
(三)学校复评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校级项目。
(四)公示
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对拟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公示。
七、项目管理与验收
(一)学校将不定期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年度考核,各项目需提供项目组学生实质性参与项目建设的过程性证明材料(如实验记录、小组讨论纪要、研究报告等)。对于中期检查不通过或建设成效较差的项目,学校将视情况考虑是否撤销项目。
(二)各类项目验收标准详见项目申报书(附件3)。
八、其他事项
(一)学院层面应加强院内培育,对所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对指导老师在本科生培养方面的前期基础进行把关,确保指导老师有能力承担项目建设和本科生培养工作。
(二)本次立项的大创项目必须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须按照大赛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积极参赛(后续参赛另行通知),未参赛的项目学校将撤销项目立项并收回资助经费。
(三)鼓励与乡村振兴、公益创业、红色教育、革命老区、绿美广东相关的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活动,详见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的(http://cy.ncss.org.cn)相关通知公告。
九、工作联系人
实践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陈敏琦85827597。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创新训练项目指导老师要求
2.学院申报项目数额分配表
3.广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4.学院推荐顺序汇总表
5.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汇总表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操作手册
实践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