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2024年秋季学期课程教学和考试即将结束,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一、2024秋季学期集中实践周教学安排
1. 各年级本科学生1月20日-2月26日,安排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各专业年级集中实践活动。
2. 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安排按实习计划继续实施。
二、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
(一)注册安排
1.注册日期:2025年2月27日上午,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注册地点:各校区学生分别在所属校区注册,具体地点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学生。
3.学生注册,按以下规定办理:
(1)学生注册时需持本人学生证,由学院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专用章,作为已注册凭证,否则该证无效。学生证遗失的,经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先注册,待学生证补办后再加盖注册专用章。
(2)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病假须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及家长知情同意书,事假须附上个人申请及家长知情同意书),并说明请假时间。请假时间从规定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2周。因病确需续假的,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弄虚作假的,给予严肃处理。
(3)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及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开学超过2周不注册的,由学院报学校教务处作自动退学处理。
开学第3周,各学院须将未注册和暂缓注册的学生名单及原因报教务处备案。
(二)重(缓)考安排
1.重(缓)考时间:2月27日—3月2日(暂定)。
请各学院、教学单位下学期开学前(2月27日前)组织考务专题会议,落实各重(缓)考课程的考试座位安排、试卷准备、监考及巡考人员等事宜。学籍管理科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2.学期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公布,本学期必修课、限选课及面向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开设的选修课,经考核不及格及申请缓考的学生需参加开学重(缓)考。具体考试安排寒假期间网上公布,学生需特别关注教务处网页“最新通知”栏的“重(缓)考安排通知”,准时参加考试。
3.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9〕129号)的规定,重考不办理缓考,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教务处申请“弃考”,否则一律作缺考处理。重考(重修考)缺考者,取消下一次该课程的修读资格。
4.原则上按学生所在校区安排重(缓)考。在同一教室有多门课程考试的,请各学院/教学单位安排相关教研室1名教师准时参加监考;一个教室只有一门课程独立考试的,学院/教学单位需安排2名教师监考。
5.重(缓)考人数20人以下的课程成绩请在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20人以上的课程成绩请在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广医大发〔2016〕50号)要求,课程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工作,重、缓考成绩要求2个工作日内完成。请各学院、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成绩上报工作。对于未按时上报成绩,又未经教务处批准备案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教学安排
1.2025年春季学期于2025年3月3日正式开课。课程安排见各专业年级课程表、进度表。请老师同学们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2.各学院要加强实习教学管理,与各实习基地保持紧密沟通联系,了解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保证实习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