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秋季学期(2025-2026-1学期)排课工作,现将排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秋季学期教学活动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8日,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18日(本学期第19周)。为确保在学期结束前完成所有课表编制与进度表的填写工作,教务处编制了《2025年秋季学期排课工作时间表》,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于6月2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表1 2025年秋季学期排课工作时间表
前期整体计划 |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核对执行计划:各专业核查专业教学执行计划。 | 已完成 |
生成开课任务:生成所有教学单位的开课任务。 | 已完成 |
开课单位确定排课方案:各开课单位对照任务收集课程排课意见,做好排课方案规划。 | 第十一周完成 (5月16日前) |
学生选课:学生网上选修计划内课程(公选课另行安排)。 | 第十二周完成 (5月23日前) |
分年级计划 | ||
2025级(1学期) | ||
工作内容 | 执行部门 | 完成时间 |
外语、体育、计算机课程排课并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体育部、外语部、生工学院 | 已完成 |
公共平台实验课程、思政类课程、其余全校性或多专业开设课程集中预排课表 | 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工学院 | 5月30日前 |
公布公共课程表 | 教务处 | 5月30日 |
公共平台实验课程、思政类课程、其余全校性或多专业开设课程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工学院 | 6月6日 |
专业课课表编制并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各专业所属学院/各开课单位 | 6月13日前 |
各开课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核对课表,各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核对课表,检查是否有漏课或者错排等现象 | 各相关单位 | 6月20日前 |
2024级(3学期) | ||
工作内容 | 执行部门 | 完成时间 |
外语、体育课程排课并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体育部、外语部 | 已完成 |
临床医学(南山班、创新班、毅文班)器官系统课程排课,并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南山学院、第二、三临床学院 | 5月16日前 |
《临床技能学》排课并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实践教学中心 | 5月23日前 |
公共平台实验课程、思政类课程、其余全校性或多专业开设课程集中预排课表 | 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工学院 | 5月30日前 |
公布公共课程表 | 教务处 | 5月30日 |
公共平台实验课程、思政类课程、其余全校性或多专业开设课程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工学院 | 6月6日 |
专业课课表编制并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各专业所属学院/各开课单位 | 6月13日前 |
各开课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核对课表,各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核对课表,检查是否有漏课或者错排等现象 | 各相关单位 | 6月20日前 |
2023级(5学期) | ||
工作内容 | 执行部门 | 完成时间 |
临床医学(南山班、创新班、毅文班)器官系统课程排课并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南山学院、第二、三临床学院 | 5月16日前 |
《临床技能学》课程排课并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实践教学中心 | 5月23日前 |
全校性或多专业开设课程集中预排课表 | 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 5月30日前 |
公布公共课表 | 教务处 | 5月30日 |
专业课课表编制并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各专业所属学院/各开课单位 | 6月13日前 |
各开课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核对课表,各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核对课表,检查是否有漏课或者错排等现象 | 各相关单位 | 6月20日前 |
2022级(7学期) | ||
工作内容 | 执行部门 | 完成时间 |
临床医学(南山班、创新班、毅文班)器官系统课程排课并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南山学院、第二、三临床学院 | 5月16日前 |
《临床技能学》排课并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 | 实践教学中心 | 5月23日前 |
专业课课表编制并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各专业所属学院/各开课单位 | 6月13日前 |
各开课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核对课表,各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核对课表,检查是否有漏课或者错排等现象 | 各相关单位 | 6月20日前 |
2021级(9学期) | ||
工作内容 | 执行部门 | 完成时间 |
部分专业在第9学期仍有教学计划的,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表、教学进度表 | 各相关单位 | 6月13日前 |
各开课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核对课表,各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核对课表,检查是否有漏课或者错排等现象 | 各相关单位 | 6月20日前 |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加强重视和部署。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排课工作,由分管教学的负责同志主抓落实协调,召开排课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校有关要求,部署院内工作安排,研究解决排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院要合理安排人员分工,确保专门教务人员全心投入排课工作。
2.专业全面统筹。各专业切实承担专业办学主体责任,全面统筹专业整体课表的编制,要主动加强与各开课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对专业整体课表规范性和科学性的把关。各单位教学科联系方式见附件1。
3.课程排课意见收集。各开课单位收集好每门课程的排课计划,仅接收有关课表编制必要的学时、周学时、理论和实践安排等,不接收教研室或教师对周次、节次等个性化要求。
4.严格落实排课原则(附件2)。
5.专业课程排课。为进一步强化课表规律性和科学性,以专业课教学任务为主的高年级统筹做好专业整体课表编排,涉及部分外单位开课的,应主动与外单位沟通确定排课位次。
6.严格落实教授100%为本科生授课的基本要求。各学院具有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均应安排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因访学等不在岗的教师除外)。
7.为保证授课团队合理性,提高对学生学情的掌握,提高课程教学质量,除临床课程外,其他课程原则上授课教师不超过3名/门(以授课班级为单位)。
8.各附属医院要做好临床教师医、教、研任务的协调,优先保障临床教师授课任务的落实。
9.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电话:37103183、37103138。
附件:
1.各开课单位教学科联系方式
2.排课原则
教务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