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学生辅修专业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4 浏览:

各二级学院、2008级各专业学生:

 

为了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学校实行主辅修制的人才培养模式。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3个辅修专业,面向2008级本科学生开课。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及课程设置

辅修专业名称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公共事业管理

 

612学时/31学分)

1

管理学原理

54

2.5

3

2

管理心理学

36

2.0

3

3

公共关系学

36

2.0

4

4

卫生事业管理

72

3.5

4

5

行政管理

54

2.5

4

6

管理文秘

36

2.0

5

7

卫生经济学

36

2.0

5

8

社会保障制度

36

2.0

5

9

医院管理学

45

2.5

6

10

社会医学

45

2.0

6

11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54

2.5

6

12

管理信息系统

54

2.5

7

13

公共财务管理

54

3.0

7

中西医临床

医学

 

731学时/32学分)

1

中医诊断学

110

5.0

3

2

方剂学

100

4.0

4

3

中医内科学

160

6.0

5

4

中医外科学

80

4.0

6

5

中医儿科学

60

2.0

6

6

中医妇科学

60

3.0

7

7

中西医骨伤科学

80

4.0

7

8

针灸学

81

4.0

8

临床医学

(全科医学)

 

598学时/29学分)

 

(注:1、选修本专业学生须有内外妇儿科基础;

2、临床医学、检验、影像、麻醉、康复专业学生不可选)

1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36

1.5

3

2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4

1.0

3

3

全科医学概论

36

2.0

4

4

社区康复医学

36

2.0

4

5

社区家庭护理学

36

1.5

4

6

社区预防与保健

90

4.0

5

7

社区常见病症中医药照顾

72

3.5

6

8

五官科学与口腔保健

86

4.0

6

9

医学心理学

38

2.0

6

10

社区重点人群保健

42

2.0

7

11

老年医学与老年保健

36

2.0

7

12

临床营养学

18

1.0

8

13

针灸与推拿

30

1.5

8

14

社区科研设计与论文撰写

18

1.0

8

 

 

二、收费标准

辅修专业学生按学期缴纳辅修专业开设课程学费,具体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对象:2008级各专业学生

2.报名时间:200964日-12

3.报名条件:

1)入学满一学期的在校本科生;

2)主修专业的必修和限选课程经重考后无不及格者;

3)主修专业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必须在3.5以上(含3.5);

4)政治思想表现好,学有余力,未受记过或以上处分。

有关具体规定和要求请学生认真阅读《广州医学院主辅修制暂行办法》(见通知附件或登陆教务处网页查看)。

4.辅修专业采取单独开班的形式,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晚上。

5.报名程序:由学生工作办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报读辅修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广州医学院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到学生工作办、教务科领取或登陆教务处网页下载,复印有效),做好学生报名条件的审核工作,并将报名申请表于617前交教务处呈学校领导审批。

6.辅修人数达到15人以上的开班,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页公布。

7.审核通过的学生须于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到学校财务处缴费(按学期开设课程学分缴费),并将缴费收据交教务科存底。逾期不缴费的取消修读资格。

 

附: 1.广州医学院主辅修制暂行办法(试行).doc

     2.广州医学院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doc

 

 

 

   

二○○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