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学校各有关部门: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做好假期前后的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安排
不同的专业年级按照本学期教学任务,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组织实施,安排劳动锻炼两周,社会实践活动一周。
二、放假安排
1、2009年7月13日至8月26日放暑假,8月27日注册,31日正式上课。
2、实习学生不放暑假。
三、重考有关问题
1、课程考核不及格(公选课、2006年级以后专业任选课除外)的学生需参加重考,具体重考安排另行网上公布。参加重考的学生需注意教务处网上成绩公布、年级办成绩公布及家长信通知。
2、因故不能按时回校参加重考的学生,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参加重考者一律按旷考处理。
3、基础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各派一名教学管理人员,于2009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时到考务科,落实开学重考事宜。
4、二级学院安排相关教研室一名教师准时参加监考,学生工作办安排一位教师在本年级学生重考时,核实名单和协助监考。
5、重考20人以下的课程成绩在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20人以上的课程成绩在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交教务科。
四、注册安排
2009年级本科新生8月30日(星期日)报到。在校生注册安排如下:
(一)注册日期:2009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
(二)注册安排:各校区学生分别在所属校区注册。
校本部安排:
上午8:30-10:00
序号 |
年 级 |
地 点 |
序号 |
年 级 |
地 点 |
1 |
2008级医本Ⅰ、中西医 |
10-2A |
6 |
口腔医学系 |
12-2A |
2 |
2008级医本Ⅱ、麻醉学、 康复治疗学 |
10-3A |
7 |
2007、2008级影像 |
17-1A |
3 |
2007级医本Ⅰ 、中西医 |
10-4A |
8 |
2006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17-2A |
4 |
2007级医本Ⅱ、麻醉学 |
10-5A |
9 |
2008级护理学 2007级护理学 |
护理学院2-802 护理学院2-702 |
5 |
2007、2008级检验 |
12-1A |
|
上午10:30-12:00
序号 |
年 级 |
地 点 |
1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 |
10- |
2 |
药学系 |
10-3A |
3 |
预防医学系 |
10- |
4 |
2008、2007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10-5A |
龙洞校区安排:
序号 |
时间 |
年 级 |
地 点 |
1 |
8:30 |
2007、2008级法学 |
龙洞校区206 |
2 |
9:00 |
2008级公共事业管理 |
龙洞校区206 |
3 |
9:00 |
2008级应用心理学 |
龙洞校区201 |
4 |
9:30 |
2007级公共事业管理 |
龙洞校区206 |
5 |
9:30 |
2007级应用心理学 |
龙洞校区201 |
6 |
10:00 |
2006级公共事业管理 |
龙洞校区206 |
7 |
10:00 |
2006级应用心理学 |
龙洞校区201 |
南校区安排:
序号 |
年 级 |
地 点 |
1 |
2006级临床医学本科I班 |
南校区4楼阶梯教室 |
2 |
2006级临床医学本科II班 |
南校区3楼阶梯教室 |
3 |
2006级医学影像学本科 |
南校区905 |
4 |
2006级医学检验本科 |
南校区805 |
5 |
2006级麻醉学本科 |
南校区311 |
6 |
2007级康复治疗学 |
南校区312 |
(三)注册办法
1、学生于8月15日前将2009学年应交学费、住宿费和预交书费存入财务处所提供的存折,由财务处负责扣收。财务处于8月25日前向教务处及学生处提供已缴费学生名册。
2、以各专业年级为单位,由各二级学院按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集中点名,并根据已缴费学生名册注册盖印,未缴费学生需提供已获批准的缓(免)交学费证明。
3、 8月28日各二级学院把注册情况及未注册学生名单报送教务部门并在开学准备工作会议上汇报。
4、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二级学院批准。
五、开课日期与教室安排
各专业年级正式开课日期及教室安排见各专业、年级的课程表及进度表。
六、各教研室须在课程结束后三天内将电教柜钥匙交还教室管理员。各开课专业年级的大班班长请于开学初2009年8月27?28日(办公时间)按以下安排到教室管理组(教师休息室)领取电教柜钥匙。
10号楼、17号楼各课室--17号楼一楼教室管理组(教师休息室)
12号楼各课室--12号楼四楼教室管理组(教师休息室)
护理学院--2号楼八楼信息中心
南校区--南校区教室管理组(教师休息室)
龙洞校区--龙洞校区教室管理组(教师休息室)
七、请各有关部门做好放假前后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各二级学院需在开课前将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表发给学生。
八、各校外二级学院、分教点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参照本方案执行。
广州医学院教务处
二○○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