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2008级各专业学生:
根据《广州医学院主辅修制暂行办法》(广医教〔2009〕3号)的规定,经学生自愿报名,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领导批准,现将2008级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录取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学生名单
根据报名录取结果,本学期开设“中西医临床医学”辅修专业,具体录取名单见附件。公共事业管理、临床医学(全科医学)辅修专业因符合辅修条件人数不足15人,不开班。符合辅修条件的同学如需改选“中西医临床医学”辅修专业,请在10月11日前向教务科提出申请。
二、注册缴费
凡被录取的同学必须于10月11日前到教务科注册,凭《广州医学院修读辅修专业课程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缴纳本学期辅修课程的学费。不能按时办理者请提前告知,约定其他注册缴费时间,否则作自动退出处理。
三、其他事项
1、辅修专业的教材需学生自己另购。
2、具体上课安排和以后学期的辅修课程缴费安排学生需自行到教务处网页查看。
3、有关管理按《广州医学院主辅修制暂行办法》执行。
教务处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