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研室:
现下达2016-2017-2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严格按照2016-2017-2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表中的开课时间、开课周次、选课人数,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教学任务审批书进度表模板进行填写。
2. 公选课程的考核时间由教研室安排并填写在教学进程表中(考核时间不含在教学总学时内),需使用公共教室作为考场的,考试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以下时间不排课:
周二晚 |
周六白天 |
4月4日、5月30日 |
4月1日、4月29日、5月27日、6月17日 |
4、教学任务审批书进度表各学院审核完毕后,请务必于2016年12月28日前交回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交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5、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必须办理调课手续。
6、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课,任课老师负责考勤。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由课程负责人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7、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4}140号)第七章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公共任意选修课缺考者,将取消下一轮选课报名资格”。
教务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