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1学期
专业任选课
网上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专业:
为进一步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求,从2017-2018-1学期开始,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
专业任选课
将由学生自主选择修读。
请各学院、专业落实通知本专业学生
,
专业
负责人请做好学生选课指引
。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指导学生做好学习规划,各年级专业有特色专选课程的,向学生做好说明,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课。
一、选课时间
1.2017
年4月7日
9:00
——4月14日24:00。
2.
全体学生须在指定时间内选课,超过规定时间选课系统将自动停止,不再开放。
二、选课注意事项
1.
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任选课学生需修满
10
学分
方允许毕业,全体学生均需根据个人情况选读专业任选课。
2.
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在教务处网页“人才培养方案”栏目可查阅,学生成绩用个人账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同学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已获得专业任选课学分情况选择是否修读后续课程。
学生原则上建议报读本年级专业开设的专业任选课,
个别年级专业下学期未开设专业任选课的,不需进行网上选课操作,具体查看附件。
3.
原则上,一门课程选课人数达到30人才开班(个别班级因当年招生人数达不到的除外)。
4.
选课后不参加考试者,学生成绩将记录“缺考”。
三、选课方法
本次选课将采取
退选模式
,系统默认学生报修2017-2018-1学期其所在专业所开设的全部专业任选课。
2.
点击“一般网上选课”栏后,再点击左侧选项栏的“专业任选、限选课”后,出现相关专业任选课课程。学生如有不想修读的课程,点击“退选”按钮即可
,
不退选则视为选课修读
。
老师、同学们在报名期间遇到的相关问题,可及时向教务科咨询。联系电话:
37103183
。
也可由各班学生信息员收集相关问题统一在学生信息员QQ群咨询。
特此通知。
附:2017-2018-1学期各年级专业任选课开设情况
教务处
2017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