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新增专业和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4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科专业设置、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医大发〔20151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新增专业与专业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新专业申报和专业调整应围绕学校创办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目标,充分发挥学校现有办学优势和特色。

2.新专业申报和专业调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1)规范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增设和调整专业。

3.对现有专业做好诊断,对已不再适合我校发展需要的专业应进行专业名称调整或取消。

4.本科专业设置及调整,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严格履行各项程序。

二、申报程序

1.调研论证。新专业申报前各学院要对专业设置的可行性、专业的人才需求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形成论证报告。

2.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新专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关于申请新增本科专业的论证报告。

2)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23)

请有意向申报新专业的学院于20173月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3.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学院申报的新专业进行评审,并经学校领导办公会确定学校拟增设的新专业名单。

4.经学校审议通过确定为新增专业的相关学院,须按教务处要求于20175月底前提供最终报送材料,并配合填报相关材料到教育部平台。

工作联系人:张慧群,联系电话:37103183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1213日 

附件下载
  • 20161214105643605971.doc   已下载
  • 20161214105633710713.doc   已下载
  • 20161214105628355663.doc   已下载
  • 20161214105638454802.doc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