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各系、教研室:
现下达2015-2016-2学期教学任务,请按照《2015-2016-2学期下达教学任务会议内容》要求执行,及时落实教学任务。
请各教研室于11月12日前将“课程表编排意见回执”交到排课学院,各排课学院于12月11日前将课程表交到教务处。
有关要求及表格(见附件目录)请及时在教务处网页下载,教学计划、教学任务及有关教学信息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