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2011级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0 浏览:

2011级各专业学生:
   根据《广州医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医发【2010】118号)的规定(见教务处网页“管理文件―学籍与学位管理”栏目),在读二年级(2011级)的本科学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请有转专业意向的同学认真对照各项条件,符合要求者可下载并填写“广州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学籍资料”栏目),于2012年12月1日前送回自己所属的二级学院审批,由各二级学院集中报送教务处。
    学校将严格按照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各专业学位资源,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学校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准予转专业的学生将于下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