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2 浏览:

各二级学院、2011级各专业学生:
    为了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学校实行主辅修制的人才培养模式。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校拟开设康复治疗学、法学2个辅修专业,面向2011级本科学生开课。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及课程设置
辅修专业名称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康复治疗学
 
(466学时/26学分)
1
康复医学概论
20
1.0
3
2
肌肉骨骼康复学
60
3.5
3
3
物理治疗学(运动疗法学)
100
5.5
4
4
物理治疗学(理疗学)
100
5.5
5
5
作业治疗学     
96
5.5
6
6
内外科疾患康复学
30
1.5
7
7
神经康复学
60
3.5
7
法学
 
(414学时/23学分)
1
民法学
72
4.0
3
2
民事诉讼法学
54
3.0
4
3
刑法学
72
4.0
4
4
刑事诉讼法学
54
3.0
5
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54
3.0
5
6
卫生法学
54
3.0
6
7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54
3.0
7
 
    二、收费标准
   
辅修专业学生按学期缴纳辅修专业开设课程学费,具体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对象:2011级各专业学生。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9月12日
    3.报名条件:学生自愿报名,根据各辅修专业招生名额按学分绩点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修读。具体规定和要求请学生认真阅读《广州医学院主辅修制暂行办法》(请登陆教务处网页查看)。
    4.辅修专业采取单独开班的形式,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晚上。
    5.报名程序:由学生工作办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报读辅修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广州医学院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此表可到教务科领取或登陆教务处网页下载,复印有效),做好学生报名条件的审核工作,并将报名申请表于9月15日前交教务处呈学校领导审批。
    6.辅修人数达到15人以上的开班,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页公布。
    7.审核通过的学生须于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将学费存入学费存折以便财务处统一扣费(按学期开设课程学分交费)。逾期不交费的取消修读资格。
 
 
 
教  务  处
201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