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关于2018-2019-2学期集中实践周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2018-2019-2学期课程教学和考试即将结束,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一、2018-2019-2学期集中实践周教学安排

1.本科学生201978--828日,安排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各专业年级集中实践周社会实践活动。

2.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安排按实习计划继续实施。

二、2019-2020-1学期开学安排

(一)注册安排

1.注册日期:2019829日上午,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注册地点:各校区学生分别在所属校区注册,具体地点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学生。

3.学生注册,按以下规定办理:

(1)学生注册时持本人学生证,由学院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专用章,作为已注册凭证,否则该证无效。

(2)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病假须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并说明请假时间。请假时间从规定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周。因病确需续假的,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弄虚作假的,给予严肃处理。

(3)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及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开学超过两周不注册的,作自动退学处理。

(4)学生证遗失的,经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先注册,待学生证补办后再加盖注册专用章。

请各学院在开学准备工作会议上通报学生开学注册、重考情况,并在开学第三周将未注册和暂缓注册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二)重考安排

1.重考时间:829日下午—91日全天。

请各学院、教学单位下学期开学前(829日前)组织考务专题会议,落实各重考课程的考试座位安排、试卷准备、监考及巡考人员等事宜。学籍管理科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2.学期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公布,本学期必修和限选课程考核不及格及申请缓考的学生需参加开学重考。具体考试安排寒假期间网上公布,学生需特别关注教务处网页“最新通知”栏的“重(缓)考安排通知”,准时参加考试。

3.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7121号)的规定,重考不办理缓考,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教务处申请“弃考”,否则一律作缺考处理。重考(重修考)缺考者,将取消下一轮该课的修读资格一次。

4.原则上按学生所在校区安排重考。在同一教室有多门课程考试的,请各学院/教学单位安排相关教研室1名教师准时参加监考;一个教室只有一门课程独立考试的,学院/教学单位需安排2名教师监考。

5.重考人数20人以下的课程成绩请在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20人以上的课程成绩请在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教学安排

2019-2020-1学期于201992日正式开课。课程安排见各专业年级课程表、进度表。请老师同学们在登陆新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特此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