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关于2020-2021-1学期集中实践周教学安排的通知

编辑:张君度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

各学院、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2020-2021-1学期课程教学和考试即将结束,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一、2020-2021-1学期集中实践周教学安排

1. 2020级本科生116日至130日进行军训,由军事教研室组织落实好军训有关工作。131-224日安排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其它年级本科学生118-224日,安排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各专业年级集中实践周社会实践活动。

3.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安排按实习计划继续实施。

二、2020-2021-2学期开学安排

(一)注册安排

1.注册日期:2021225日上午,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注册地点:各校区学生分别在所属校区注册,具体地点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学生。

   3.学生注册,按以下规定办理:

(1)学生注册时需持本人学生证,由学院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专用章,作为已注册凭证,否则该证无效。学生证遗失的,经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先注册,待学生证补办后再加盖注册专用章。

(2)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病假须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并说明请假时间。请假时间从规定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2周。因病确需续假的,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弄虚作假的,给予严肃处理。

(3)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及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开学超过2周不注册的,由学院报学校教务处作自动退学处理。

开学第3周,各学院须将未注册和暂缓注册的学生名单及原因报教务处备案。

(二)重考安排

1.重考时间:225日下午—228日全天。

请各学院、教学单位下学期开学前(225日前)组织考务专题会议,落实各重考课程的考试座位安排、试卷准备、监考及巡考人员等事宜。学籍管理科负责协调相关工作。若因疫情原因,上级部门有新的通知要求,本次重考方式将相应调整。请各学院、教学单位做好线上考核相关准备。

2.学期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公布,本学期必修课及部分选修课(主要针对2020级开设)考核不及格及申请缓考的学生需参加开学重考。具体考试安排寒假期间网上公布,学生需特别关注教务处网页“最新通知”栏的“重(缓)考安排通知”,准时参加考试。

3.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9129号)的规定,重考不办理缓考,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教务处申请“弃考”,否则一律作缺考处理。重考(重修考)缺考者,取消下一次该课程的修读资格。

4.原则上按学生所在校区安排重考。在同一教室有多门课程考试的,请各学院/教学单位安排相关教研室1名教师准时参加监考;一个教室只有一门课程独立考试的,学院/教学单位需安排2名教师监考。

5.重考人数20人以下的课程成绩请在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20人以上的课程成绩请在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教学安排

1.2020-2021-2学期于202131日正式开课。课程安排见各专业年级课程表、进度表。请老师同学们登陆新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2.若因疫情原因,上级部门有新的通知要求,2020-2021-2学期教学安排将相应调整。为避免疫情对新学期教学秩序造成冲击,防患于未然,请各学院、教学单位组织教师按《广州医科大学2019-2020-2学期网络教学组织方案》要求做好2020-2021-2学期前4周线上教学准备,确保教学质量。

3.各学院要加强实习生管理,落实疫情防护措施,与各实习基地保持紧密的沟通,及时了解和分析实习基地的实际情况,并根据疫情情况及时做好实习教学调整,保证实习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