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许芸       发布时间:2022-12-03 浏览:

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为最大限度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并有序完成教学计划和确保教学质量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本学期期末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原则上本学期的课程考核任务在第18周周五(12月30日)前完成,技能类等实践课程需线下考核(已返乡学生需待下学期开学初返校参加线下考核

(二)学校将依照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核组织工作,尤其强化线上考核规范管理,加强线上监考巡考力度,确保线上线下考核效。经审核备案提前离校的学生、暂未返校的学生以及其他按疫情防控要求不在学校的学生,在有视频监控条件下采取同卷同时段线上考核方式。其他学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前向任课老师提出延迟考试申请,相关考核将安排在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延迟考试成绩按正常考试成绩记录原则进行记录,若延迟考试不及格,不再安排重考。

(三)任课老师应根据课程要求和特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在线考试工具及其多功能支持,尽力保证学生在网络环境下作答的公平、公正。

(四)教师命题时要充分考虑线上考试的特殊现实状况,尽量采用开放性、非标准化答案试题供学生作答,在命题设计上下功夫,并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适当加大形成性评价比例,加强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考核与评价,全方位评价学生的学科知识综合能力等。

二、考核组织

(一)考核形式:线上+线下考核结合。其中线上考核学生可通过“学习通”(手机端)或者“e学中心(电脑端)”平台作答,监考老师可通过“腾讯会议”等相关平台、软件或APP进行监考。

(二)考场安排:线上考核原则上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不超过15人,每个考场1名监考老师,个别课程线上考生较多的,须根据实际情况,分成多个考场同时段进行考核。

(三)线上考核考前准备、考试实施相关要求等可参考附件1、附件2。

(四)巡考安排:各学院须安排学院督导和管理人员进行线上巡考(巡考人员须同时进入“腾讯会议”),做好巡考记录(一式两份),学校同时安排校级督导和管理人员进行线上巡考。

三、成绩管理

(一)评定办法。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期末考试在学生成绩综合评定中的比例,加强过程性考核评价,考核学生学科综合能力,应向学生公布本学期课程考试的形式、办法,平时成绩及期末考试成绩等在成绩综合评定中的比例。

(二)成绩录入。任课教师按时将本学期的学生综合评定成绩录入提交到教务管理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期末考核是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的特殊形式的考核,是一次全新的尝试,也是对广大师生的一次严峻考验,各学院、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期末考核工作,科学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工作细则和应急预案等,学院主要领导要全程参与和指导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培训。各学院、教学单位应及时组织任课老师积极研究优化课程考核评价方式,完善课程考核内容,要加强命题教师、监考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考试政策、使用平台等培训,强调做好试题保密工作;要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诚信应考,组织学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三)关爱学生。学院要深入了解每位学生学习情况、网络通讯状况等,通告学生每门课程的考核方法、时间等,提醒学生做好考前复习、设备检测和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四)应急处置。学院须针对各种突发意外情景,提前做充分准备和替代方案,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工作原则,加强和师生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对考生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及时化解考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解答学生关心的问题和疑虑,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部分课程若需调整成绩评定与考核方式,须提交开课单位审批,由各学院、教学单位汇总于开考前1周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考核的课程,任课老师需与选课学生做好沟通工作,向开课单位提出申请,由各学院、教学单位汇总于12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审核。经批准后在学生返校后进行线下考核,考核时间另行安排,但不能影响学生毕业、转专业、免试推荐研究生、各类卓越班创新班选拔及下学期正常教学安排。

(三)为不影响延期毕业学生、结业学生毕业就业,本学期各学院、教学单位所承担课程中凡涉及到上述学生的(含重修、补修),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课程考核、成绩报送等相关工作。

(四)有意参加临床医学(南山班)、临床医学(创新II班)、临床医学(创新III班)以及其他所在学院各类卓越、特色、创新班选拔的同学须在本学期完成各门课程考核,各学院、教学单位所承担课程中凡涉及到有上述需求的学生的,需将以上要求告知学生,引导学生应按考试安排参加考试,并在1月15日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1:线上考核“考生须知”

附件2:线上考核“教师指引”

附件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4:超星考试系统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教师、学生均可参考)

附件5:《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务处

                 2022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线上考核“考生须知”.pdf   已下载
  • 附件2:线上考核“教师指引”.docx   已下载
  • 附件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已下载
  • 附件4:超星考试系统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教师、学生均可参考).docx   已下载
  • 附件5:广医大发〔2013〕104号《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