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医发〔2025〕10号)规定,延期毕业、结业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可申请重修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重修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请各学院组织延期毕业、结业学生报名重修,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25日,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科目:春季学期课程(过往2学期课程)
三、报名方式:延毕、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1)将需要修读的所有课程填入《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重修报名申请表》(附件2)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科(联系方式见附件3)。各学院教学科核对汇总学生报名情况后,填写《广州医科大学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重修报名汇总表》(附件4)。
四、结业学生缴费时间:具体以财务处通知为准。
五、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2025年春季学期正常开课的课程,预计将于2025年4月至5月间进行考试,学生应及时关注教务处官网考试安排,同时可通过本学院教学科主动联系任课教师及开课学院,明确课程考试的安排,避免出现错过考试时间等情况。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结业学生须按时缴纳课程重修费用,否则所报名课程无效。
2.延期毕业、结业学生报名重修课程门数不受限制,但只限报春季学期课程,学生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慎重报读。
3. 报读选修课(含公选课)的学生,须选择在毕业审核前结课的课程进行修读。
4.我校2025年上半年有1次毕业审核(大概在5月份),已报名重修的延期毕业、结业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学生端及时查看并核对自己课程修读情况(相关指引见附件5),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学院教学科老师沟通。
5. 各学院按通知要求指引并落实好学生重修报名,并于3月25日17:00前将汇总表(附件4)excel电子版及PDF电子版(加盖教学科公章)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箱gydjwc@gzhmu.edu.cn。
教务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