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前课程考核拟安排在2026年3月5日-3月8日全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课程
1.2025年秋季学期开设课程中须安排补(缓)考的课程;
2.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重修的部分课程;
3.临床医学(南山版、创新班)阶段考需要补考课程。
二、学院、教学单位工作要求
1.通知相关教研室、教学团队认真核对本次参加考试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提前在相应的课室上编排座位表,于考试前20分钟带至考场安排学生就座(课室座位表具体见附件4)。需要使用机房进行相应考试的课程,请按照附件1中安排好的计算机课室进行考试。
2.各学院、教学单位统筹安排本次考试监考工作,须加强对监考人员的指导培训。
(1)如遇本学院承担多门课程考试安排在同一时段同一考场的情形,安排本学院两名老师在该考场监考即可。
(2)须严格按照《监考人员守则》开展工作。对于监考失职的老师,一经查实将按照《广州医科大学教学失误认定与处理办法》(广医大发〔2015〕82 号)进行处理。
(3)须按照考场名单严格核查考生证件,严防学生替考。
(4)须认真清理考场。考前将考生桌面、桌堂内及身边所有与考试无关物品清理干净,要指定在讲台区域统一存放,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书本和老师允许携带的资料参加考试。尤其要注意加强对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必须要求学生关机后放于讲台统一区域。
(5)须严抓考风考纪。监考老师在考前须宣读考场纪律并让学生在试卷袋上签名确认,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考试中发现学生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时,老师应及时予以警告纠正,属于违纪、作弊的,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没收试卷,并做好取证、告知、登记等手续。
3.学院巡视人员由学院领导、院级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本单位考场的巡视。有巡考任务的单位,请于考试前20分钟到场并及时处理相关工作,巡考安排见附件3,具体人员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4.本次考试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报送,请于3月13日之前完成阅卷、成绩报送、审核等工作。
5.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需切实落实以下要求:通知学生务必携带齐全有效证件(含学生证、身份证或信息完整的校园卡),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并重申考试纪律相关要求:
(1)如学生因补(缓)考课程冲突,请提前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出申请,获批后将安排在同一时间段进行连续考试,不安排再次缓考;
(2)若安排表中考试时间未定、需学生与教研室老师联系的课程,请学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内自行与相关教研室老师联系考试相关事宜;
(3)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发〔2025〕1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补考不得申请缓考,未参加补考的,该课程本次成绩计为零分,标注“旷考”。
三、其他
对本次考试安排若有疑问,请及时发邮件至邮箱gydjwc@gzhmu.edu.cn。
希各知照!
教务处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