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学年秋季学期课程重(缓)考、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部分重修课程考试和临床医学(南山班、创新班)部分课程第二次理论考试的通知

编辑:许芸       发布时间:2023-02-08 浏览:

各学院、教学单位:

2022学年秋季学期课程重(缓)考、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部分重修课程考试和临床医学(南山班、创新班)分课程第二次理论考试拟安排在2023216-2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附件1的要求协助做好本次考试考务工作,并通知相关教研室认真核对本次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名单(包括缓考学生和不及格学生)、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部分重修课程考试名单(详见附件2),提前在相应的课室上编排座位表,于考试前20分钟带至考场安排学生就座(课室座位表如附件3所示)。注意核对试卷数目是否满足考试人数,若不够请及时加印。有巡考任务的单位,请于考试前20分钟到场并及时处理相关工作。

2.请南山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按照附件4组织安排好临床医学(南山班、创新班)部分课程第二次理论考试。

3.需要使用机房进行相应考试的课程,请提前在系统进行机房预约(广医大公共机房预约系统网址:http://10.168.173.250:8090,支持校园网访问和校外vpn访问),有疑问请联系公共机房服务部。

4.请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落实通知学生,如学生因重(缓)考课程冲突,请提前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出申请,获批后将安排在同一时间段进行连续考试,不安排再次缓考。

特别说明:

1.2019级及以前年级除必修课、限选课之外的课程均不安排重考,2020级必修课、专业任选课安排重考,2021、2022级除“XX(网络课)”外的课程均安排重考。

2.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9〕129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学生确无法参加重考(重修考)考核的,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教务处申请“弃考”,不办理缓考。无故缺考的,该课程本次成绩计为零分,标注“缺考”,取消下一轮该课程的修读资格一次

3.各学院可统筹安排本次重(缓)考监考工作,如遇本学院承担多门课程考试安排在同一时段同一考场的情形,安排本学院两名老师在该考场监考即可。

4.对本次考试安排若有疑问,请及时发邮件至邮箱gydjwc@gzhmu.edu.cn。

希各知照!

教务处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