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12月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附件1)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2025届拟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毕业、结业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
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分机审和人工审查两部分。机审工作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课程修读情况及课程成绩等以教务管理系统为准(操作步骤见附件2)。人工审查是对机审结果进行再次核对,主要是将机审“毕业审核结果”为“不予毕业”的学生成绩单课程与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比对,审查学生的课程修读情况,并如实登记审查结果。
(二)审查时间安排(12月4日24:00前)
1.2022届:12月2日8:30-14:00
2.2023届:12月2日14:00—12月3日24:00
3.2024届:12月4日8:30-24:00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12月5日前将《往届延毕、结业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1)、《往届延毕、结业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明细表》(附件3-2)EXCEL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ydjwc@gzhmu.edu.cn)。其中,审查明细表中须详细列出每名学生的审查结论。对机审不通过的学生情况,特别是经人工审查将结果调整为通过的情况,须在备注栏加以详细说明,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2.各学院将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提交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由分委员会主席签署《学士学位授予决议书》(附件4,需由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字章);于12月13日前,将以下资料通过OA流程(部门联络单)提交至学籍科马老师处: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学士学位授予决议书》扫描版(须经院内公示无异议)、附件3-1、附件3-2最终确认版。
二、2025届毕业生毕业预审查
(一)审查对象:五年制的2020级学生,四年制的2021级学生。
(二)审查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自查:即时起至12月20日前,核对成绩、学分情况
各学院通知学生通过“教务系统学生端-学籍成绩-学习完成情况(体系)”(操作步骤见附件5)核对必修课修读情况、选修课等学分是否达到额定学分标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审查);通过“教务系统学生端-学籍成绩”核对本人成绩单的课程属性是否正确(课程属性为“公选”的课程可认定为通识平台“选修课”)。如发现问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教学科进行核实。
2.学院审查:2024年12月31日前
各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在系统设置毕业条件(操作设置参考附件2),运用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学籍管理-学习完成情况”等功能,结合学生成绩单(“成绩管理-成绩常规管理-成绩总库查询”)审查学生完成培养方案额定各类学分情况。具体审查事项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①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等是否修读完毕并获得规定学分?课程属性是否准确无误?
②是否存在处分未解除的情形?
3.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补选课程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已取消“清考”,不再组织毕业前补考。学生须认真核对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如学生存在学分未修满,必修课、选修课不及格等情况,各学院须指引其及时补选、重修。体质健康测试请依据体育部相关通知进行。
教务处
2024年11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