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25〕10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学籍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学期学籍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与学籍异动处理
请各学院认真核查学生注册(到校)情况,督促需要办理学籍异动学生提交流程,统计未到校学生情况(附件2)于开学第2周报教务处备案。根据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休学、保留学籍期满,超过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无正当理由,开学2周仍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规定,对于应予退学处理的学生,须及时摸查学生具体情况,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形成处理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二、学籍异动学生课程修读指引
各相关学院和专业应指导学籍异动学生(特别是复学、转专业、降级等)妥善制定新的修读计划,督促学生及时做好课程免考、补修等相关申请,于开学后2周内完成课程补改选,以免影响后续选课、排考安排等相关工作。并通知学生及时查询本人课表及考试安排表,如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尽快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进行处理。详细办理指引在教务处网站(https://jwc.gzhmu.edu.cn/) “办事指引”栏目中查阅。
三、学业警示
《学籍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每学期必修课、限选课、部分年级选修课不及格门数达到或超过3门的学生,给予学业警示”,根据第三十九条规定,参与上述学业成绩统计的课程如下:2021、2022级为必修、选修课程;2023、2024级为必修、限选课程。请各学院于3月5日前完成学业警示名单(附件3)梳理。
各学院须及时将学生成绩情况和后续处理等相关规定详细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向其发放《广州医科大学学业警示通知书》(附件4)。对于学业困难学生,特别是已有过留级或休学记录的同学,学院应及时进行帮扶,并梳理好本次学业警示通知书发放回收、学业督促与帮扶等相关情况,3月21日前把《学业警示名单汇总表》《学业警示工作自查情况表》(附件3、5)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发至邮箱gydjwc@gzhmu.edu.cn。
四、组织全院师生学习新修订的《学籍管理办法》
新修订的《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1月印发,本次修订时将原制度及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等另三份制度进行了合并修订;对最长学习年限、休复学、学业警示、留级、退学等方面要求均有变动,新增毕业预审核、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流程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籍处理(如作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开除学籍、作退学处理、撤销学历证书等)的程序与要求。因该制度与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切身利益等方面息息相关,请各学院及时组织本院师生学习,并按新制度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学籍管理涉及到学生切身利益及后续个人发展,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过程管理,做好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