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年12月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附件1)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方式
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分机审和人工审查两部分。机审工作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课程修读情况及课程成绩等以教务管理系统为准(操作步骤见附件2)。人工审查是对机审结果进行再次核对,主要是将机审“毕业审核结果”为“不予毕业”的学生成绩单课程与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比对,审查学生的课程修读情况,并如实登记审查结果。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审查时间(12月8日17:00前)
1.2023届:12月8日8:30-10:30
2.2024届:12月8日10:30-14:30
3.2025届:12月8日14:30-17:00
(二)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2月10日前
(三)公示毕业名单、学位授予名单:12月13日前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12月9日前将《往届延毕、结业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1)、《往届延毕、结业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明细表》(附件3-2)EXCEL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ydjwc@gzhmu.edu.cn)。其中,审查明细表中须详细列出每名学生的审查结论。对机审不通过的学生情况,特别是经人工审查将结果调整为通过的情况,须在备注栏加以详细说明,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2.在12月13日前,将《学士学位授予决议书》和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须附毕业学生名单)在部门工作联络单经学院领导审批后提交至教务处。
以上通知内容,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许老师(电话37103098)、杨老师(电话37103184)、邮箱gydjwc@gzhmu.edu.cn。
教务处
2025年11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