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1学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编辑:杨丽丽       发布时间:2026-01-19 浏览: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发〔202510号,下简称学籍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学期学业警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籍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对每学期必修课、限选课、部分年级选修课不及格门数达到或超过3门的学生,给予学业警示。(二)各学院每学期结束时对学生当学期所获学分梳理一次,汇总统计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向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发送警示通知,并报教务处备案”。请各学院在本学期成绩公布后,根据相应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于2026130前完成学业警示名单汇总表(附件1)的梳理。其中,纳入学业成绩统计的课程范围为(毕业年级不计入统计)2022级为必修、选修课程;202320242025级为必修、限选课程。各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按时梳理好学生成绩情况,向学生管理部门转交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名单等材料,由学生管理部门将《广州医科大学学业警示通知书》(附件2)发给学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并详细告知学生情况和后续处理等相关规定。

2.考虑到时值寒假期间,不便于发放纸质盖章版通知书,建议可把相关电子版先定向通知到学生和家长,具体各学院自己可以根据适合的方式开展。《广州医科大学学业警示通知书》回执原件及相关材料由学院教学科保存以备查。

3.请各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于318前将本次学业警示情况(含通知书发放、学业帮扶情况等)形成书面报告,通过OA流程“部门工作联络单”报教务处备案。

4.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责任到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学院学业警示工作,密切关注学业警示学生的思想动态,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及时开展学生思想工作,安排警示谈话与学业帮扶(特别是已有过留级或休学记录的同学),并做好相关过程记录。同时做好家校联动,强化与家长沟通,明确告知学业风险,使学生和家长明悉《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预)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共同督促学生制定改进计划,加强日常学习管理,督促学生提升学习积极性,利用假期时间好好调整学习状态,加强期末考核不合格课程的学习,争取在下学期开学补(缓)考顺利通过。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6119



附件下载
  • 附件1:2025-2026-1学期xx学院学业警示名单汇总表.xls   已下载
  •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学业警示、留级通知书(模板及填写注意事项).docx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