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发〔2025〕10号)(以下简称《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9月延期毕业、结业学生(附件1)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2027届拟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毕业、结业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
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分机审和人工审查两部分。机审工作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课程修读情况及课程成绩等以教务管理系统为准(操作步骤见附件2)。人工审查是对机审结果进行再次核对,主要是将机审“毕业审核结果”为“不予毕业”的学生成绩单课程与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比对,审查学生的课程修读情况,并如实登记审查结果。
(二)审查时间安排(9月20日14:00前)
1.2024届:9月17日8:30-14:00
2.2025届:9月18日14:00—9月20日24:00
3.2026届:9月20日8:30-12:00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往届延毕、结业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1)、《往届延毕、结业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明细表》(附件3-2)EXCEL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ydjwc@gzhmu.edu.cn)。其中,审查明细表中须详细列出每名学生的审查结论。对机审不通过的学生情况,特别是经人工审查将结果调整为通过的情况,须在备注栏加以详细说明,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修改审查结果申请。
2.各学院将毕业资格审查结果经由学院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审议,9月24日前将会议纪要(具体要求见附件4)通过OA流程“学籍业务联络单”报教务处。
二、202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
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相关规定“各学院应提前一年对学生进行毕业预审核,严格按照审查依据对毕业生的课程修读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对经审查未修满学分的学生,将其所缺学分和课程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指引其及时重修或补修相关课程”,各学院须认真细致做好202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
(一)审查对象:拟于2027年6月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审查流程及时间安排(10月10日前)
1.学生自查:即时起至9月24日前,核对成绩、学分情况
各学院通知学生在教务系统学生端(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5)核对必修课修读情况、选修课等学分是否达到额定学分标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核对);通过“教务系统学生端-我的成绩”与专业执行计划(教务系统学生端-培养方案-执行计划)核对本人成绩单的课程属性是否一致(课程属性为“公选”的课程学分可认定为通识平台“选修课”学分)。如发现问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教学科进行核实。
2.学院审查:10月10日前
各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在教务系统设置毕业审核条件(操作设置参考附件2),运用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学籍管理-学习完成情况”等功能,结合学生成绩单(“成绩管理-成绩常规管理-成绩总库查询”)审查学生完成培养方案额定各类学分情况。具体审查事项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①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等是否修读完毕并获得规定学分?课程属性是否准确无误?②是否存在处分未解除的情形?
请于2026年10月10日前将《2027届预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明细表》(附件6)盖章扫描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3.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补选课程
各学院须及时通知学生认真查看预审查结果,并指引其及时重修或补修相关课程。学生自查预审查结果过程中,若发现有不一致或存疑的情况须及时反馈给学院教学科老师跟进处理。体质健康测试请依据体育部相关通知进行。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须对2027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预审,认真梳理在审核过程中每位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争取按时完成学业。
2.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关系到每位学生能否顺利毕业,是学校工作的重点之一。责任大、任务重,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预审。
教务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