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及我校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2019年12月26日学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定,决定授予刘露梅等55名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
现将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共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恕不受理。教务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行政楼216室)。联系电话:37103184,传真:37103099,E-mail:81340184@163.com
教务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