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本科实习生考研请假事宜的通知

编辑:郑国权       发布时间:2024-09-30 浏览:

各学院,全体本科实习生: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广医大〔2013〕14号)的规定,为支持毕业年级实习学生考研,学校给予报考研究生的实习学生4周的考研假。为做好毕业年级实习学生考研请假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实习学生允许请考研假4周(含考试及路途时间),请假时间统一安排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前4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12月21日至22日,根据该时间安排,我校实习学生考研假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11月25日至12月22日。

2.已获得学校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学生不予安排考研假。

3.考研学生须持确认后的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等证明材料到其所在学院学生科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经审批同意后到所在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学院学生科在11月8日前统计核实的学生名单填入《广州医科大学考研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报教务处及学生处备案,以便教务处统一将考研请假学生名单通知各实习单位。

4.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学生休考研假期间原则上在实习期间住宿的实习单位或学校复习备考,同时严格遵守实习单位有关规定,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管理各学院和实习单位协同做好实习学生管理工作。考研学生确需离开实习期间所住实习单位或学校备考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住实习单位的须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备案)才离开。

5.学生在考研假期间要注意自身安全,加强自律意识,严禁做出损坏学校名誉、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严禁利用考研假从事其他活动。对伪造报考材料或请考研假而未参加研究生入学全部课程考试的学生一经发现,请考研假时间按旷实习(旷工)处理。

6.考研学生应于考研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返回实习单位,并凭报考研究生的《准考证》办理销假手续。未按时回实习单位销假的按旷实习(旷工)处理。

7.休考研假期间学生需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安排的正常考试,包括课程考试和实习出科考试。对于因考研请假导致无法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学院须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补实习安排,确保实习教学质量。


附件:广州医科大学考研学生名单汇总表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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