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我校实习生考研假安排的通知

编辑:郑国权       发布时间:2026-10-19 浏览:

各学院,各实习单位: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校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实习学生,允许在考前连续请考研假4周复习备考。为加强学生考研请假管理工作,保障实习教学秩序,现将今年我校实习生考研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根据该时间,我校实习生考研假时间统一为2026年11月23日至12月20日。

2.已获得202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学生不予安排考研假。

3.需要请考研假的实习生,须于11月10日前凭报名成功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考信息确认表等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办理请假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报学院教学科和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考研假申请的,视同放弃考研假处理。

4.获准考研请假的学生须于考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返回实习岗位,并凭报考研究生的《准考证》办理销假手续,未按时回实习单位销假的按旷实习(旷工)处理。如因考点距离较远,无法按时返回实习单位销假,须提前与实习单位沟通说明情况。

5.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学生休考研假期间原则上在实习期间住宿的实习单位或住宿校区复习备考,各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协同做好实习学生管理工作。确需离开实习期间住宿地方备考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和家长签字同意,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住实习单位的须报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备案)才可离开。

6.学院要做好请考研假实习生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提醒学生在考研假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加强自律意识,严禁做出损坏学校名誉、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严禁利用考研假从事其他活动。对伪造报考材料或请考研假而未参加研究生入学全部课程考试的学生,一经发现,请考研假时间按旷实习(旷工)处理。

7.休考研假期间学生需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安排的正常考试,包括课程考试和实习出科考试。对于因考研请假导致无法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学生,学院须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补实习安排,确保实习教学质量。

8.没有请考研假的学生,按照原实习安排继续实习。

9.考研请假实习学生名单请学院审核并按附件表格模板整理后,于考研假开始前提供给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和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确保信息准确可查。

特此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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