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实习学生考研请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31 浏览:

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全体实习生:
    为支持毕业班学生考研工作,2009年6月9日学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将学生考研假安排为4周,现就2014年毕业班学生考研请假工作安排如下:
    1、凡报名参加2014年考研学生允许请考研假4周(含考试及路途时间),请假时间统一安排在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前4周。根据2014年全国考研时间安排,我校学生考研请假时间安排在2013年12月9日至2014年1月5日。
    2、考研学生凭《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考信息确认表》到其所在二级学院学生科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经审批同意后到所在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考研结束后凭考研成绩单到学生科销假。学生科在1115前将《广州医科大学考研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报学生处及教务处备案,以便教务处及时将考研请假学生名单通知到各实习基地。
    3、推免生不予安排考研假;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时可请事假。
    4、休考研假期间原则上在原实习单位就地复习备考,确需离开实习单位或学校,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并经实习单位及二级学院学生科审批同意后才能离开。
    5、休考研假期间学生需参加正常考试,包括正常课程考试和出科考试。因考研请假而导致实习单位无法对其完成技能考核者,实习结束后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安排考核。
    6、学生休考研假期间要注意安全并处理好学习与休息的关系,严禁利用考研假从事其他活动,如请考研假而未全程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按旷实习(旷工)依据《广州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广医发〔2012〕130号)处理。
    7、由学生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对考研请假期间的学生进行管理。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