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实习带教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7 浏览:

 
各附属医院,各实习医院,各实习教学基地:
实习教学是高等医学院校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通过实习阶段的学习,学会运用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习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的优劣。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实践教学中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优秀带教(指导)教师,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提高毕业实习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优秀实习带教(指导)教师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优秀带教(指导)教师的评选是对带教(指导)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水平的评价和奖励,评选中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
2.教学态度端正,治学严谨,教学意识强,教学内容充实、方法灵活,教学经验丰富,水平突出,教学成果显著。
3.带教示范正规,以身作则,注意培养学生"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和"三严"(严密的方法、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对学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的培养,按学院要求(实习大纲、实习指导、训练项目等),圆满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4.认真履行实习带教的各个环节职责,对实习生从思想上能加强教育、业务上能耐心指导、生活上关心爱护、纪律上严格要求。
5.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优先考虑。
6.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有创新精神,方法新颖,措施得力,收效明显,深受学生好评。有教学论文或教学研究立项的教师优先考虑。
7.1年未发生教学失误及教学事故。
三、评选对象
连续3年承担我校各专业实习教学任务的各附属医院、实习医院和实习教学基地的实习带教(指导)教师均可以参加评选。
四、评选方法及名额
(一)评选方法
1.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实习医院和实习教学基地根据名额初筛推荐,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1和附件2)。
2.由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报校领导审批,经公示后发文表彰。
(二)评选名额
根据各教学单位承担实习教学的专业及人数,从每年接收我校实习生人数超过3(人/年)的教学单位中推选优秀带教(指导)教师共123名,各教学单位推荐优秀带教(指导)教师的名额分配见附件3
五、奖励办法
1.凡评出的优秀带教(指导)教师,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各教学单位可将优秀带教(指导)教师获奖情况计入个人档案,作为教学人员晋职晋级的考核依据之一。
3.优秀带教(指导)教师给予奖励金500/人。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优秀带教教师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确保推荐的优秀带教教师人选在实践教学带教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2.各单位务必将有关材料由归口管理的学院审核后于201648日前提交至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 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
行政楼219室 教务处 实践教学科
邮政编码:511436
联 系 人:许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3182
    箱:gylkc@126.com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优秀带教(指导)教师推荐表
      2.广州医科大学优秀带教(指导)教师汇总表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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