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编辑:王宗泉       发布时间:2024-09-03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附件1),我校有44个项目获立项,具体包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示范性项目1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12项、一流课程16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项、规划教材5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项、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2项。请各项目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一、签订“项目任务书”

请组织本单位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之前填报的“项目申报书和“预期成果汇总表”(附件4)填写“项目任务书”(附件2或附件3),逾期不签订课题任务书的,做自动放弃立项处理。“项目任务书”各版本材料请按以下时间及时提交:

1、未签名盖章电子版“项目任务书”,最迟请在202495日(周四)上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gzyjxyj@163.com

2、签名纸质版“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在项目负责人、成员签名后,最迟需在99日(周一)下班前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19室。学校盖章后,将返还1份给申请人留底和扫描。

3、盖章扫描版“项目任务书”,最迟需在912日(周四)上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gzyjxyj@163.com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签订“项目任务书”时,需先按照立项项目所属的大类(如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等),将封面标题补充完整。封面右上角的“项目编号”,需与市公布的立项名单里各项目的编号相一致(详见附件1)。项目组成员和排序,需与申请书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项目建设周期,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为3年外,其他项目的建设周期均为2年;

3、“项目任务书”中的“二、预期目标”,需与公示期间各项目已提交的“预期成果汇总表”(附件4)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项目任务书”中的“五、经费预算”部分,需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其中, “大写”“小写”两处均需填报,请勿遗漏。填写具体“支出科目”时,需注意单位为“万元”。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广州市高校项目任务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示范性项目)

3、广州市高校项目任务书(其他项目)

4、学校各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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