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及成果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部分市2022年度、2023年度立项项目已到期结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
学校有52个项目到期需参加结项验收,结合项目建设周期及市教育局资助标准,结项验收分为需参加市教育评估中心组织的验收、需学校组织验收两种形式。各类项目的验收具体要求分别如下。
(一)需参加市教育评估中心组织验收的项目
1、验收范围:2022年度立项、建设周期为3年,市教育局资助标准在30万元的7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项目、6项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需参加市教育评估中心组织的验收。名单详见附件1。
2、验收要求: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结项验收书》(附件2),并准备佐证材料。负责人在提交纸质版材料的同时,需登录广州市信息化教评管理系统(https://pgjjzx.gzedu.gov.cn:9000/),按照操作手册指引注册并上传盖章版《结项验收书》、佐证材料、项目任务书。
3、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报《结项验收书》,需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签名;
(2)《结项验收书》中的“四、经费使用情况”需按“经费支出情况填写模板”(附件5)填报,并同时附上“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即:“项目收支明细表”)”。项目负责人需自行到学校财务处加盖公章(如经费已划拨到医院的,需先加盖医院财务科公章)。在财务处115室伍艳老师审核填报资料的合规性之后,到117室彭忠珍老师处盖章;
(3)《结项验收书》中的“六、学校审核意见”需项目负责人按第三人称就项目研究工作、研究成果的评价等情况提供初稿;
(4)佐证材料首页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时间要求:
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需按以下时间节点要求提交:
(1)电子版《结项验收书》(无需签名)最迟需在10月27日前发至gzyjxyj@gzhmu.edu.cn。
(2)签名纸质版《结项验收书》(一式2份),在自行加盖财务处公章后,最迟需在10月30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219室。学校加盖公章后,将返还1份给负责人扫描。
(3)盖章扫描版《结项验收书》、佐证材料、项目任务书,需项目负责人登录广州市信息化教评管理系统(https://pgjjzx.gzedu.gov.cn:9000/),最迟在11月7日下班前完成系统上传。
(二)需学校组织验收的项目
1、验收范围:2023年度立项且建设周期为2年,市教育局资助标准在30万元以下的5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4门一流课程项目,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验收。名单详见附件1。
2、验收要求:项目需自行组织验收。验收专家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不得少于5人,校外专家不得少于3人。邀请学校附属医院人员参加验收的,统一视为校内专家。请严格按此标准执行。
3、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报《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需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签名。
(2)《项目结题报告》中的“五、经费使用情况”需按“经费支出情况填写模板”(附件5)填报,并同时附上“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即:“项目收支明细表”)”。项目负责人需自行到学校财务处加盖公章(如经费已划拨到医院的,需先加盖医院财务科公章)。在财务处115室伍艳老师审核填报资料的合规性之后,到117室彭忠珍老师处盖章。
(3)“六、项目校内管理部门初步审核意见”“八、学校审核意见”需项目负责人按第三人称初拟意见。
(4)“七、验收专家评审意见”需填写专家个人信息、专家组评审意见,并由评审专家签名。
(5)佐证材料首页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时间要求:
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需按以下时间节点要求提交:
(1)电子版《项目结题报告》(无需签名)最迟需在10月27日前发至gzyjxyj@gzhmu.edu.cn。
(2)签名纸质版《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在自行加盖财务处公章后,最迟需在11月17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219室。学校加盖公章后,将返还1份给负责人扫描。
(3)签名盖章扫描版《项目结题报告》、佐证材料,按“学院名称+市2025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后,最迟需在11月21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发至gzyjxyj@gzhmu.edu.cn。
二、项目成果报送
(一)成果报送范围。我校2022、2023、2024年度立项、截至目前尚未结题的市教改项目(包含2025年需参加验收的项目),共计100项。名单详见附件1。
(二)成果填报要求。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广州市高校教改项目建设成果汇总表》(附件4),其中“建设成果”一列需结合所取得的成果形式填报相应的量化数据。建设成果包括研究论文/报告、申请专利、开发软件、研制产品、培养培训人才、编写或出版教材、制定方案或制度、获得奖项、开发课程、建设平台、建设基地、建设团队、制定技术标准、服务企业、引进人才、一流课程、一流专业、政策咨询报告、成果报道、鉴定证书、数据库等。
(三)材料提交要求。《广州市高校教改项目建设成果汇总表》电子版最迟需在11月10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发至gzyjxyj@gzhmu.edu.cn。
附件:
1.学校市教改项目需参加验收、建设成果报送项目一览表
2.广州市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书(市组织验收)
3. 广州市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校内组织验收)
4. 广州市高校教改项目建设成果汇总表
5. 经费支出情况填写模板及盖章流程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5年10月9日
(联系人,王宗泉,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