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2025年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项目推荐及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教学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二、项目类型及数量
2025年度校级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类型包括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7个类别。各类项目建设内涵详见附件1中的“2025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拟立项17项左右,教改项目立项30项左右,并在校级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各教学单位推荐限额由专任教师规模、近两年教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限额详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教改项目除外);
(二)作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质量工程”类别项目,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校级项目:
1.以项目起始时间计算,距退休时间不足2年的,不应作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项目参与人进行申报;
2.近3年来(2022年9月1日起计算)有“不通过”记录或近两年来(2023年9月1日起计算)有“暂缓通过”或“申请延期”记录的;
3.所主持各级教学类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参加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5年度结题的项目均已通过验收正在公示,项目负责人可参与本次申报);
4.2025年度作为主持人已申报两个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5.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三)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时间安排
(一)10月29日前,学院组织院级遴选,组织正式推荐项目在广州医科大学e学中心质量工程系统(http://gzhmu.kypt.chaoxing.com/)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并上传申请书或建设任务书(签名盖章版)、前期基础材料(制作目录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完成学院审核。推荐汇总表发至教务处邮箱gzyjxyj@gzhmu.edu.cn。
(二)11月4日前,学校开展资格审查与专家评审,确定2025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并公示。
(三)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系统填报工作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统筹规划。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学院项目整体建设规划,强化校院两级协同联动,统筹谋划下一届教学成果奖新增长点。
(二)立足实际。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梳理现有各类建设项目,结合本科教学改革发展实际,针对人才培养中的不足和问题,科学设计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改革探索,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三)填报规范。
1.格式基本要求:一级标题使用“黑体”四号加粗字体,其他各级标题使用“黑体”小四号字,正文内容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首行缩进2个字符,英文字母及数字使用“Times New Roman”格式,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序号排列依次为一、(一)、1、⑴、①。
2.内容撰写建议:提纲中提示要求的各项内容应分点撰写,依次论述。每层建议先用一个主旨句概括,再稍加阐释,主旨句和层次中的关键词句可用加粗、划横线等方式处理,以使凸显。书写过程注意先量化后展开,图文并茂,建议采用流程图展示思路、过程。内容撰写使用术语适当,不要出现病句、标点等明显低级错误。申报书中提及的佐证内容,需在相应文字后注明佐证材料编号或页码,方便评审专家查阅。
(四)预算合理。校级项目由学院统筹配套经费(资助标准学院自定),如获批省级项目,将视学校预算拨付的具体情况予以资助。请注意:1.可列支的经济科目包括委托业务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劳务费;2.不得列支设备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费;3.严控劳务费,项目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劳务费比例不超过10%;项目金额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项目,劳务费比例不超过7%;项目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劳务费比例不超过4%。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教学单位申报限额表
3.各类项目申请书
4.推荐汇总表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5年10月20日
(联系人:李伟,熊燚;联系电话:37103183,3710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