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州医科大学“十二五”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9 浏览:

学校各部处、各二级学院、各科研单位、校办产业各单位、各直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广州医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2012年-2015年)》为基本依据,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校内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内容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2、精品开放课程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4、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5、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6、教学团队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为广医系统在编在岗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鼓励以系、教研室或相近学科为单位申报集体项目。
    2、已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3、精品资源共享课每个专业限报1门,基础医学类课程限报2门,临床医学类课程附一院、附二院、附三院各限报1门,且需为不同课程,思想政治课限报1门,其他公共基础课限报1门,原有校级以上(含校级)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精品资源共享课的不在此安排。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二级学院

专业或课程类别

限额(门)

各二级学院限额申报合计(门)

备注

基础学院

生物技术专业

1

7

各专业申报专业主干课程,基础医学类课程限报2门,其他公共基础课限报1门。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1

生物科学专业

1

基础医学类课程

2

其他公共基础课

1

药学院

药学专业

1

1

 

卫管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1

5

各专业申报专业主干课,思想政治课限报1门。

应用心理学专业

1

法学专业

1

市场营销专业

1

思想政治课

1

公卫学院

预防医学专业

1

3

 

统计学专业

1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1

护理学院

护理学专业

1

1

 

第一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

1

2

临床医学类课程第一、二、三临床学院各限报1门,且需为不同课程。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1

第二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专业

1

4

医学影像学专业

1

麻醉学专业

1

康复治疗学专业

1

第三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

1

1

金域检验学院

医学检验专业

1

1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专业

1

1

 

   
    4、除精品资源共享课之外的其他各类项目,各二级学院每类项目限报1项。
    5、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附件8)。
    三、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
    1、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广州医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2012年-2015年)》、各项目申报指南,领会精神,明确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统筹规划,做好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
    2、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请各二级学院于2013年7月5日(第19周周五)前在学校质量工程网站完成网上填报和审核工作,网址为http://183.63.253.204:3333/。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各二级学院管理员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3、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表请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于2013年7月8日(第20周周一)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评审与建设
    1、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报学校审定,批准立项。
    2、项目建设周期见各项目申报指南,教务处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检查和验收。
   
    (联系人:李慧、林爱华,联系电话:81340314)
 
 
    附件1:201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3: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申报指南
    附件4:精品开放课程申报指南
    附件5: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指南
    附件6: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指南
    附件7: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指南
    附件8:教学团队申报指南
    附件.rar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