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厅系统填报“十一五”省级教改、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8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省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47号),自即日起启动省厅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十一五”质量工程检查验收部分项目资料填报窗口,包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等。请各二级学院统筹本院各类项目填报工作。现就填报注意事项列举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本次检查验收项目范围包括:2010年之前(含2010年,下同)申报立项的暂未成功转型升级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双语示范课程、网络教育精品课程,2003年-2010年间申报立项的尚未结题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0年之前申报立项的特色专业项目(包括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等五大类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重要事项说明
    1、省厅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zlgc.edugd.cn/proapply/
    2、项目填报采取基本信息填报和附件上传等两种方式。基本信息填报主要填写项目预期成果、主要成员(5人以内)等信息,其余资料,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书或申报书、检查验收登记表(已结题的教改项目上传结题申报书)、建设成果实证材料等以附件上传为主。
    3、未结题的教改项目除了需要在省厅系统里上传项目检查验收登记表(附件2)、相关实证材料等材料外,还需于2013年12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交至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至gyzgk@126.com
    4、教改项目、精品课程项目需总结项目成果,并就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形成材料,作为实证材料上传。
    5、2011年度立项的项目需结题验收,除了在省厅系统里填报相关材料外,仍需按照《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期提交相关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三、系统填报说明
    1、各项目负责人填报账号和初始密码见附件3。
    2、教改项目、特色专业项目网上截止填报日期为2013年12月11日,其他类项目网上截止填报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
    3、请在对应名称处上传相关附件,并注意系统设定的附件数量和大小限制,请尽量精简材料所占空间,以免上传失败。系统默认接受word或pdf文件,不接受视频及压缩格式附件,如上传压缩格式及视频类附件,视为无效。
    4、实证材料主要是项目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可以是获奖证书、论文等,须统一扫描成word或pdf;“其它相关附件”可以根据检查验收需要由项目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传。
    5、考虑到系统兼容性,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如使用搜狗、360等浏览器,请注意根据需要切换浏览器模式(兼容模式/高速模式)。
    (联系人:李慧,林爱华;联系电话:81340314)
 
    附件3:用户名密码表.xls
教务处
201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