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9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6号)的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发展现状和需求,学校拟规划建设2个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类项目和110个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类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
    各学院规划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其中,“建设类别”栏目中,第一类项目指参与国家层面竞争的项目,第二类项目指参与省级竞争的项目,第三类项目指学校自主建设项目)。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附件1中的项目内容确定项目名称,填写项目建设规划书(附件2)以及项目规划表(附件3)中的附表3-1和附表3-4,规划书中第四项“建设资金预算”的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年度资金安排请见附件3中的附表2。
    二、所需提交材料
    1、项目建设规划书(根据提纲撰写)
    2、项目规划表(确定项目名称,覆盖原表中“支出项目”栏目,并填写“支出用途概述”)
各学院需于2014年4月23日(周三)前将上述材料盖章签字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至gyzgk@126.com
    三、其他事项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规划表中的项目支出金额,做好项目建设资金预算,建设资金不得用于与本项目建设无关的活动。支出范围如下:   
    1、教学软件开发、教学视频拍摄、动画制作等教学资源建设
    2、购买教学所需仪器设备及耗材
    3、教学论文发表
    4、购买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5、资料查询及印刷
    6、教材编写所需费用
    7、教师培训所需费用
    8、专家咨询、评审及鉴定费
    9、管理费(经费总额的5%)
    10、其他不可预计的支出(不超过经费总额的5%)
 
 
 
    (联系人:李慧,林爱华;联系电话:81340314)
 
 
教务处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