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0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召开2011年及以后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二、答辩地点
番禺校区行政楼220会议室(第一组)和322会议室(第二组)。
三、答辩要求
1. 答辩分为2组同时进行,答辩人至少应在答辩时间前30分钟到场等候,具体项目分组情况及答辩顺序见附件1。
2. 参加答辩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请尽快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准时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本人不能参加答辩的,需由项目核心成员参加答辩。答辩人及联系方式请由所在单位统一填报在附件1中,于
3. 答辩项目介绍采用多媒体演示(PPT),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不超过13分钟,其中项目PPT介绍8分钟、专家提问及个人答辩5分钟。主要介绍内容包括:项目现状、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的对比等,做到重点突出、简介明了。
4. 答辩项目必须于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联系人:张辉,3710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