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黄桦       发布时间:2022-04-19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我校可限额推荐3个美育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各单位均限额推荐1个,学校将视校内申报情况在组织遴选后确定推荐案例。

二、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以下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二)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

  (三)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四)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五)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六)高校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七)高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八)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九)高校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十)高校美育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

三、申报原则

  (一)原创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四、报送要求

  (一)内容格式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图文并茂。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格式要求具体见附件1

(二)报送方式

请填写《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于4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gzyjxyj@163.com,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和盖章版汇总表(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202室。

五、其他事项

广东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征集活动鼓励创新,以往已获评为省级同类奖项的案例不得以同样内容重复参评。优秀案例将择优在广东省高校美育工作交流会进行展示,交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部分获奖案例将编印成集。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2419日  

(联系人:黄桦,王宗泉;020-37103523,37103522


附件下载
  • 附件1: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doc   已下载
  • 附件2:案例报送汇总表.doc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