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广州医科大学首批校级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编辑:熊燚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基地建设质量,结合《广州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广医大发〔2018〕211号)相关规定,学校现决定开展首批校级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首批校级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负责人需对基地建设目标达成情况、主要成果、后续建设规划、基地建设情况自评、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总结,按要求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主要阶段性成果需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三、材料提交程序

1.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材料。项目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2份)、佐证材料(一式1份)。其中《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需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佐证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返还给项目负责人扫描。

2.项目负责人系统提交签名盖章版材料。负责人需将签名盖章版材料上传到学校e学中心-质量工程模块,具体包含:《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佐证材料(目录或首页需加盖学院公章)③《项目申报书》

3.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纸质签名盖章版《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1份)提交到番禺校区行政楼219室。

四、其他要求

1.本次中期检查材料,需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提交:

1)项目负责人最迟需在11月17日前将盖章版材料上传至学校e学中心-质量工程模块。

2)项目所在学院最迟需在11月21日前完成院内项目系统审核同时报送纸质签名盖章版《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追加建设经费项目的重要参考因素。对于中期检查不通过或未按照方案进行建设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直至撤项。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8


(联系人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3


附件下载
  •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首批校级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立项名单.doc   已下载
  • 附件2: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