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熊燚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在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动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建设,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教材建设,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突出专业特色;根据《广东省本科高校“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2023年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数量

本年度校级建设项目类型和数量,主要参照《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及2021、2022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同时综合考虑学校各类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确定。学校本年度将对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联合教学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11个类别进行立项建设。各类别项目建设重点见附件1、2。

各类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推荐限额(附件4)由学校综合参考各学院的专任教师数、往年立项数和按时结题率、教育教学成果质量以及课题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申报条件

(一)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对象须先在院内立项(以发文为准)。

“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必须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项目有具体要求的除外)

作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质量工程”类别项目,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

1.建设任务不切实际,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2.3年来(202091日起计算),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教改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主持的项目在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不通过

3.所主持同类别高级别项目尚未通过校内结题验收现重复申报的;

4.项目与已有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高度相似或相近的;  

5.202411日计算,项目负责人年龄距离退休不足3年的;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

1.请各单位围绕专业建设需求,做好统筹规划和推荐审核工作,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2.项目采用网络申报各学院需于20231119在学校质量工程网站完成网上填报和审核工作,网址为http://gzhmu.kypt.chaoxing.com/

3.纸质材料建设任务书(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地址:番禺校区行政楼219电子版材料:建设任务书申报汇总表及学院立项发文电子版发送至gzyjxyj@163.com以上材料请于20231122日前同步完成报送。

、评审与建设

1.限额推荐。各教学单位在学校核定限额内自主规划设计,在院内开展前期的论证、遴选、公示、立项发文等工作。学院确定的推荐项目须公示不少于3天。

2.集中审核。对于各学院推荐的项目,如未超出本年度校级建设项目立项计划,原则上不再进行评审,形式审核后即进行拟立项公示;特殊情况下,将实施竞争性立项评审或答辩,评审(答辩)通过的进入拟立项公示,否则不予立项。

3.公布立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异议得到妥善处理、不影响正常建设的项目,正式发文公布为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

五、其他事项

1.除有明确要求的项目之外,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年,教务处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检查和验收。

2.校级立项基础将作为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必备条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在职称晋升时纳入省级课题计算。

3.本年度获得学校推荐申报2023年省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将被直接追认为校级一流课程。

4.各单位可在项目限额范围内自由申报各项目类别。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原则上需有院级立项建设基础。

5.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经费资助形式如下:前期学校通过2023年一流专业建设经费资助建设的院级项目同时校级立项后将不再重复资助建设经费,本年度新立项的院级项目经校级立项后资助经费由学校下拨项目负责人,未立项校级的院级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定额拨付学院统筹分配。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

附件3:各类项目建设任务书

附件4各单位申报限额表

附件5:推荐汇总表

附件6:各类项目校级层面资助预估金额情况表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118

(联系人: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3)


附件下载
  • 附件.zip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