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编辑:陈敏华       发布时间:2026-05-12 浏览:

教学单位

为扎实推进教育部新一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各项准备工作,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于10-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第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临床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南山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第五临床学院、第六临床学院;

2.非临床学院:基础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金域检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部、体育部感染病学系、附属肿瘤医院、市皮肤病防治所

二、检查内容

试卷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2023年秋季学期2025年秋季学期面向临床医学专业各个年级所开设课程的试卷。

2.检查内容:考试资料(包括试卷及其批改痕迹等过程性材料等)以及形成性评价资料(平时成绩原始材料的记录、课程考核反馈材料等)。

3.检查面向单位:临床学院和非临床学院。

(二)临床实习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2023年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实习实施执行情况

2.检查内容:实习轮转安排、入科教育记录、临床技能培训记录、出科考核记录、教学查房记录(至少每2周1次)、小讲课记录(至少每2周1次)、病例讨论记录(至少每2周1次)、实习生病历书写记录、形成性评价(Mini-CEX、DOPS)开展等。

3.检查面向单位:临床学院。

(三)学院教学管理材料

1.检查范围及内容

序号

材料清单

1

学院教学督导组、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成立/聘任文件

2

学院关于教育教学相关的文件制度(包括教育教学规划、教学管理、教学激励、教学评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

3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近三年的会议纪要

4

学院教学督导组近三年相关工作记录(参与院内教学检查、集体备课、试讲、评教评学活动等梳理;督导听课记录无需另行整理,但需对照学校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办法,在评教评学系统里摸查达标情况)

5

学院各类人员学习性听课、指导性听课、检查性听课情况(听课记录无需另行整理,但需对照学校教学听课制度,在评教评学系统里摸查达标情况)

6

学院近三年组织的相关教学活动记录资料

7

学院近三年教学工作计划、总结

8

学院近三年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院内教学评估与检查、期中检查、期末巡考、评教评学、教学质量反馈等活动的记录材料

9

学院近三年本科生导师制落实情况

10

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近五年主要科研成果清单(科研立项、科研论文等)

11

学院教师近五年主要科研教研成果清单(科研立项、科研论文教研立项、教研论文等)

2.检查面向单位:临床学院

三、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分为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两个阶段,学校抽查阶段面向临床学院将采取学院间交叉互查的形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第10-11周)

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整理好相关资料,做好书面总结。盖章纸质版教学检查总结于5月22前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3室,上述材料电子版及学院自查活动关键照片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gyzgk@126.com(以“**学院2026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命名)。

2.学校抽查(第12周)

教务处组织专家抽调各教学单位试卷材料,深入临床学院检查实习实施执行情况及学院教学管理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教务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