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第二次专项检查的通知

编辑:陈敏华       发布时间:2026-09-16 浏览:

学院、教学单位

我校将于11月初接受新一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专家现场考察。为扎实推进迎评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于2-6周开展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第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临床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南山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第五临床学院、第六临床学院;

2.非临床学院:基础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金域检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部、体育部感染病学系、附属肿瘤医院、皮肤性病学系

二、检查内容

试卷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考试资料(包括试卷及其批改痕迹等过程性材料等)以及形成性评价资料(平时成绩原始材料的记录、课程考核反馈材料等)。

2.检查内容:

1新一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第一次专项检查(2026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已对2023年秋季学期2025年秋季学期面向临床医学专业开设课程考试资料形成性评价资料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本次检查将围绕相关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2026年春季学期考试资料(包括试卷及其批改痕迹等过程性材料等)以及形成性评价资料(平时成绩原始材料的记录、课程考核反馈材料等)进行全面检查。

(二)课堂教学质量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11月上旬面向临床医学专业开设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11月上旬面向临床医学专业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2.检查方式通过督导开展线上、线下听课等方式进行检查

3.检查面向单位:11月上旬面向临床医学专业开课的学院。

4.反馈方式:该项检查结果将通过评教评学系统实时反馈,请相关学院落实通知教师及时查看评教评学系统中的听课反馈信息,并做好相应整改工作。

(三)学院教学管理材料

1.检查范围及内容教学大纲、教案。

2.检查面向单位:面向承担临床医学专业教学任务的学院、教学单位

三、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第2-4周)

学院需对本院开设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面把关,对重点关注课程,建议采取听课、试讲、打磨等方式进行重点把关;同时组织专家对本次专项教学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整理好相关资料,做好书面总结。盖章纸质版教学检查总结于930前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3室,上述材料电子版及学院自查活动关键照片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gyzgk@126.com(以“**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第二次专项教学检查总结材料”命名)。

(二)学校抽查2-6周

校级督导专家将从即日起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教务处将于第5-6周组织专家抽调各教学单位考试材料、形成性评价材料、教学大纲、教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专项教学检查工作。


教务处

2026年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