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我校将于11月初接受新一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专家现场考察。为扎实推进迎评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于第2-6周开展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第二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临床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南山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第五临床学院、第六临床学院;
2.非临床学院:基础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金域检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部、体育部、感染病学系、附属肿瘤医院、皮肤性病学系。
二、检查内容
(一)试卷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考试资料(包括试卷及其批改痕迹等过程性材料等)以及形成性评价资料(平时成绩原始材料的记录、课程考核反馈材料等)。
2.检查内容:
(1)新一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第一次专项检查(2026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已对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秋季学期面向临床医学专业开设课程的考试资料、形成性评价资料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本次检查将围绕相关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对2026年春季学期考试资料(包括试卷及其批改痕迹等过程性材料等)以及形成性评价资料(平时成绩原始材料的记录、课程考核反馈材料等)进行全面检查。
(二)课堂教学质量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11月上旬面向临床医学专业开设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11月上旬面向临床医学专业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2.检查方式:通过督导开展线上、线下听课等方式进行检查。
3.检查面向单位:11月上旬面向临床医学专业开课的学院。
4.反馈方式:该项检查结果将通过评教评学系统实时反馈,请相关学院落实通知教师及时查看评教评学系统中的听课反馈信息,并做好相应整改工作。
(三)学院教学管理材料
1.检查范围及内容:教学大纲、教案。
2.检查面向单位:面向承担临床医学专业教学任务的学院、教学单位。
三、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第2-4周)
学院需对本院开设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面把关,对重点关注课程,建议采取听课、试讲、打磨等方式进行重点把关;同时组织专家对本次专项教学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整理好相关资料,做好书面总结。盖章纸质版教学检查总结于9月30日前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3室,上述材料电子版及学院自查活动关键照片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gyzgk@126.com(以“**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第二次专项教学检查总结材料”命名)。
(二)学校抽查(第2-6周)
校级督导专家将从即日起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教务处将于第5-6周组织专家抽调各教学单位考试材料、形成性评价材料、教学大纲、教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专项教学检查工作。
教务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