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作用,学校拟组建新一届教学督导专家组。请各学院、各教学单位按遴选条件推荐候选专家参与这项工作,并将督导专家推荐表纸质版(如附件1)于2016年9月23日前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4室,电子版同时发至gzmucfd@126.com。
学校教学督导专家遴选条件如下:
1、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热心教学督导工作,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从事教学督导工作;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思想素质好,教育理论和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治学严谨,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4、督导专家组成员结构要求老中青结合,其中退休人员控制在10%以内,年龄不超过65岁,离开教学工作岗位在五年之内;在职人员要求以优秀中青年教师为主。
(联系人:李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 37103539)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教学督导组专家推荐表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