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摸查本科专业在校内评估以来的整改和建设情况,促进专业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学校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73号)要求开展本科专业对标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学校有在校生的全部本科专业。名单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工作,组织所辖专业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自评,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学校根据自评报告撰写和提交情况,将组织专家对工作完成情况差的学院进行现场评估。
(二)自评报告需包含自2018年5月省厅要求开展对标建设工作以来,学院对照国标在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方面的举措和成效、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自评报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3。
下辖多个专业的学院,在《学院专业对标建设自评报告》中,需在自评报告各项内容中罗列出所辖所有专业的具体情况。
(三)学院需同时填报《专业对标建设自评表》,在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存在未达标情况的专业,需分条逐项列明未达标情况。
(四)《学院专业对标建设自评报告》《学院专业对标建设自评表》等材料均需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于2019年6月27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至gyzgk@126.com。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年6月17日
(联系人:王宗泉,张慧群;联系电话3710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