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编辑:李慧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现定于第11-13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省级及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课堂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认定结果的通知》中3门省级示范课程、3个省级示范课堂;《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本科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中10门校级示范课程、12个校级示范课堂。名单见附件1

2.检查内容: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的意见(粤教高【20197号)》《关于开展校级首批本科课程思政试点项目申报暨省级课程思政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课程思政试点课程、试点课堂建设要求,检查其建设情况。

(二)实验课、见习课课堂教学质量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设的实验课、见习课。

2.检查内容:对照《广州医科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广州医科大学临床见习教学实施细则》及学校实验课、见习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检查课堂教学质量。

(三)毕业论文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毕业论文检查主要针对基础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金域检验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检查内容: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过程材料、选题、指导教师队伍、答辩及评分、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等各环节的工作情况。

(四)试卷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各学院、教学单位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的考试课程。为配合做好护理学专业、康复物理治疗专业认证的准备工作,各有关学院应重点检查护理学专业、康复治疗学(PT方向)专业所有开设课程的试卷。

2.检查主要内容:考试资料(包括试卷、论文等)以及相关材料(包括形成性评价资料,即平时成绩原始材料的记录)。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第11-12周)

各学院、教学单位应组织学院教学督导组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整理好相关资料,做好书面总结。盖章版总结及学院自查活动关键照片资料纸质版于521日前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3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gyzgk@126.com(以“**学院2020-2021-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命名)。

(二)学校抽查(第13周)

教务处组织专家抽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课堂建设情况,抽查实验课、见习课课堂教学质量,抽调毕业论文及试卷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查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

 

附件:

1.2020年省级和校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课堂立项名单

2.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要求

3.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1510

 

附件下载
  • 1.2020年省级和校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课堂立项名单.xlsx   已下载
  • 2.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要求.pdf   已下载
  • 3.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pdf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