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编辑:李慧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坚持立德树人,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现定于第9-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护理学专业认证教学相关资料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近5学年护理学专业教学资料

2.检查内容:护理学专业专业课程教案、教学大纲、试卷(含形成性评价资料)、课程总结,护理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等教学资料质量。

(二)教材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教材主要指教学用书,还包括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教材不包括学术专著。

1)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设的全部课程选用教材(马工程教材除外);

2)近3年(2019年至今)各教学单位教师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的教材。

2.检查内容: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中有关教材选用、编写及审核要求,对检查范围内所有教材进行全面排查。

(三)毕业论文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毕业论文检查主要针对基础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金域检验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检查内容: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过程材料、选题、指导教师队伍、答辩及评分、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等各环节的工作情况。

(四)试卷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1)各教学单位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的考试课程。为配合做好护理学专业、康复物理治疗专业认证的准备工作,各有关学院应重点检查上述两个专业所有开设课程的试卷。

2)近3学年各教学单位承担的本科生课程的成绩单。

2.检查主要内容:各教学单位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的考试资料(包括试卷、论文等)以及相关材料(包括形成性评价资料,即平时成绩原始材料的记录);近3学年各教学单位承担的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归档情况(包含学院和教研室两个层面)。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一)护理学专业认证教学相关资料专项检查

学校组织专家组于第10周到护理学院对相关教学资料进行检查。

(二)其他专项检查

1.学院自查(第9-11周)

各学院、教学单位应建立院级教学督查组(教材专项检查应聘请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作为检查专家),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整理好相关资料,做好书面总结。盖章纸质版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选用教材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教师出版教材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1119前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3室,上述材料电子版及学院自查活动关键照片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gyzgk@126.com(以“**学院2021-2022-1 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命名)。

2.学校抽查(第12周)

教务处组织专家抽调教材、毕业论文及试卷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1114


附件下载
  • 1.选用教材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   已下载
  • 2.教师出版教材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   已下载
  • 3.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要求.pdf   已下载
  • 4.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pdf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