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广州医科大学教学听课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9 浏览:

各二级学院:
    听课制度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检查中的一项重点检查项目,落实听课制度对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请各二级学院督促本院各级领导按照学校听课制度要求于2013年6月28日(第18周周五)前完成本学期听课任务,并将听课信息录入学校课堂教学评价系统。各二级学院于2013年7月3日(第19周周三)前将听课汇总表(如附表所示)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领导听课情况进行核查,请各二级学院抓紧落实。
    听课领导范围包括学校本部各二级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各临床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科科长等。各级领导听课次数原则上要求: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次;教务处、二级学院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教研室主任、教研室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3.6.9

    附表:二级学院领导听课情况汇总表.doc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课程名称

上课日期及节次

上课教师

听课节数

听课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