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市教学成果培育拟立项项目签订任务书的通知

编辑:王宗泉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2023年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拟立项名单的通知》,我校17项教学成果拟确定为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现需组织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依据,提出成果培育目标,并签署《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任务书》(附件3,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资助经费

3项自筹资金项目之外,市财政将对其余14个项目按照3万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培育期限2年,市局资助经费将分2期进行安排(20242025年)。

二、关于《任务书》填报

1、封面中的“成果类别”填“高等教育”,“培育层次”填“一般项目”或“自筹经费项目”,“项目编号”按照拟立项名单(附件2)中的“成果编号”填写;

2、“科研诚信承诺书”以及“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两处,均需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

3、“六、项目经费”中“甲方下达经费”填写市教育局资助经费即可,即:3万元/项。“大写”“小写”均需填报,请勿遗漏。自筹经费项目填0。“乙方配套经费”无需填写。预算明细列表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两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总经费的20%

三、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

1、电子版任务书。各相关单位最迟需在20231225日中午12点前发至gzyjxyj@163.com。此版本无需签名。

2、纸质版任务书。各相关单位最迟需在1227日前将纸质签名版任务书(一式2份)交至行政楼219室。学校统一盖章后,将返还1份给项目负责人扫描备传。

3、系统上传任务书。各项目负责人最迟需在20241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任务书扫描件上传到广州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js.gzeducms.cn/)。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4的第23-33页。逾期不在系统上传任务书的,市局将按自动放弃立项处理。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可加入QQ690431382咨询。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1219

附件:

1.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2. 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拟立项名单;

3. 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任务书(2023年修订)。

4.签订任务书系统操作指引(详见23-33页)


(联系人:王宗泉,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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