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分教学类项目2024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宗泉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学类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对部分教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工作(总表见附件1)。各类项目的检查验收情况将综合纳入学院申报限额、教学经费下拨、院部评估、个人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等工作中,请各学院和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检查验收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结题或检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提高检查和验收质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科学规划(含高等教育专项)课题

1)验收范围: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专项课题(含2020年延期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1

2)验收要求: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附件2-2),自行组织验收。鉴定专家要求:副高职称以上专家3-7人,其中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鉴定专家,本单位(广医系统)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且不能担任专家组组长。

3)材料要求:

请按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格式要求》(附件2-3)进行排版:结题材料中开题报告需专家签名;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需教务处盖章;结题鉴定表需财务处盖章、学校盖章。其中,财务处公章需项目负责人自行到学校财务处加盖(如经费已划拨到医院的,需先加盖医院财务科公章)。

请各学院于2024424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19室,在学校盖完章返还纸质版一份后,负责人需将完整的结题材料PDF盖章扫描版命名为“立项编号+广州医科大学+负责人”,发送至gzyjxyj@163.com


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

1)验收范围: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2021年度立项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3-1

2)验收要求:

1.课题结项成果包括:①课题结题报告;②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2.课题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项,1年后仍未结项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延期结项或变更课题组成员须书面填写课题并报送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3)。

3.请项目负责人按相关要求认真准备结题材料,自行组织验收。鉴定专家要求:副高职称以上专家3-5人,其中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鉴定专家,本单位(广医系统)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且不能担任专家组组长。

3)材料要求:

请认真填报《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结项报告书》(附件3-2),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结项报告书》中的“三、项目资助经费总决算表”需加盖学校财务处公章,“五、专家组评审意见”需专家出具意见并签名。其中,财务处公章需项目负责人自行到学校财务处加盖(如经费已划拨到医院的,需先加盖医院财务科公章)。

请各学院于2024415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统一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19室。在学校盖完章返还纸质版1份后,负责人需将结题材料PDF盖章版命名为“立项编号+广州医科大学+负责人”,发送至gzyjxyj@163.com


三、广州市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

结合《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穗教发〔20222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第二批)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

2022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建设周期为3年的13个项目,包含:7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项目、6项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4-1

2)检查内容和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和实践情况、主要成果、存在的不足、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总结,按要求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2),并提供佐证材料。

3)材料提交要求

1.项目负责人准备材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需准备一式2份,佐证材料一式1份。《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需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签名,其中的“四、经费使用情况”需项目负责人自行到学校财务处加盖部门负责人、财务处公章(如经费已划拨到医院的,需先加盖医院财务科公章)。佐证材料一式1份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提交纸质版材料。在签名、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将检查材料交至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学院收齐本单位所有材料后,统一提交纸质版《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2份到教务处219室加盖学校公章。盖章后学校将返还1份给负责人扫描。

3.提交签名盖章扫描版材料。负责人扫描后,将签名盖章版材料(其中,佐证材料目录或首页需加盖学院公章)发至单位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需在收齐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盖章扫描版《中期检查报告书》、佐证材料后,打包发至gzyjxyj@163.com,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2022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第二批)材料”。

4)材料提交时间

1.本次中期检查,以1/2项目执行周期为时间节点来开展。在2023年已进行过中期检查的30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无需重复参加。

2.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书》最迟需在2024327日中午1200前交至教务处219室加盖学校公章。学校盖章后将返还1份给负责人扫描。

3.签名盖章扫描版《中期检查报告书》(含佐证材料),最迟需在202441日上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至gzyjxyj@163.com


四、广州医科大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验收范围:广州医科大学2020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2019年延期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5-1。其中,获 2020年省教改立项的项目,其验收结论将以另行组织的省教改项目的校内验收结论为准,无需重复参加本次验收。

2)验收要求:

1)学院结题鉴定: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验收登记表(附件5-2)并提交相关实证材料,各学院可采用“通讯鉴定、会议鉴定”等形式组织院内验收工作。鉴定专家至少包括3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2/3,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在选聘专家时应注意针对性,结题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学术专长要与项目自身性质、所在学科、研究内容等密切关联。鉴定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暂缓通过。暂缓通过项目由学院主动提出,并附完整、充分的暂缓理由,否则按不通过处理。

2)学校结题鉴定:学校综合采用按比抽查、随机抽查、整体评定等方式进行验收,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院内结题专家意见和实证材料等综合评判做出验收结论。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3)材料要求:

1)网上提交材料:学院完成验收后,于424日前组织“通过结题”的项目登录广州医科大学e学中心质量工程模块提交材料,并完成学院审核。不通过、暂缓通过的项目无需提交。

2)网上提交材料清单:

a. 验收登记表(附件5-2学院签名盖章、专家签名版);

b.成果佐证材料(制作目录并合并成1PDF):论文成果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专著成果提供封面、目录、代表内容摘要;其他有网络资源展示的成果请提供链接或截图。

3)纸质版材料:学院正式报文、项目汇总表(附件5-3)、各项目结题验收表(专家签名,学院盖章,一式1份),请各学院于2024424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gzyjxyj@163.com。纸质材料供学校档案室归档,恕不退还。如有需要,请个人自行做好留底工作。其它材料成果实证材料等留院备查。


五、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

1)验收范围

既往暂缓通过结项的20202019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6-1

2)结题标准

最低验收标准:指导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以广州医科大学(或下属机构)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科技核心期刊)1篇;或指导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项目资助的文章、专利以及奖项等须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

3)验收程序和要求

1) 学院验收

<1>各学院组织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验收专家,其中学院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选聘专家时应注意针对性。请学院按照项目预期建设成果和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学校将对学院验收结论进行严格审核。对违反验收标准的学院,将削减其各类教学项目申报限额。

<2>请在2024327日前将纸质版验收登记表(附件6-2,一式1份)、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6-3,一式1份)交至行政楼219室,佐证材料纸质版留院备查。电子版汇总表(excel版)、验收登记表(签名盖章PDF版)、佐证材料(制作目录并合并成1PDF文档)同时发送至gzyjxyj@163.com

2)学校验收

学校将根据学院验收情况,采用按比抽查、随机抽查、整体评定等方式进行验收,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院内结题专家意见和实证材料等综合评判做出验收结论。

本次需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之前均已办理过延期,因此本次验收结论不再设暂缓通过,仅设通过、终止两类。



附件:

1、参加结题课题一览表(总表)

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相关材料

3、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结题相关材料

4、广州市质量工程与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相关材料

5、广州医科大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相关材料

6、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相关材料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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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宗泉,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23710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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