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宗泉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类型

结合学校各类项目建设基础和发展需要,本年度学校可参与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示范类项目、教学改革类项目、专业课程类项目、平台建设类项目等4个类别立项。

(一)示范类项目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示范性项目,建设周期2年(需参与竞争性评审,如获立项,教育局资助经费)

(二)教学改革类项目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建设周期2

(三)专业课程类项目

1.一流课程,建设周期2年;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周期2年;

3.规划教材,建设周期2年。

(四)平台建设类项目

1.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周期3年;

2.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周期3年。

(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请详见附件)

二、立项条件

各类项目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推荐:

1.3年来(自202111日起),所主持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要求应参加但无故未参加项目验收的。

2.所主持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2年或2023年度验收中列为“不通过”的。

3.所主持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的。

4.已获批主持在研国家级、省级相关项目的。

5.2024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的。

6.正高级职称人员(示范类项目除外)。

7.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

三、拟推荐项目数量及名单

结合学校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拟推荐一批具有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立项基础且前期建设效果较好,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的项目参与申报(示范类项目除外)。具体包括示范类项目2项、教学改革类项目12项、专业课程类项目26项(其中一流课程1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9门、规划教材5本)、平台建设类项目5项(其中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2个),拟推荐项目初选名单详见附件1

四、项目管理及其他说明

1.本项目认定为市级项目;

2.本课题经费来源于校级项目已资助经费,学校不再另外配套经费。课题申报书中“建设经费预算”请按校级经费总额制定预算。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经费预算”按院级资助金额填报。

3.示范类项目课题申报书中“建设经费预算”请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制定预算。如获立项,将通过2025年度市财政经费预算拨付项目经费。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项目申报书》《2024年度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务必在41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教材与教研管理科(行政楼219室),《项目申报书》学校统一盖章后将返还一份给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书》《汇总表》word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gzyjxyj@163.com

2.42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PDF盖章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至gzyjxyj@163.com



附件:

1.学校拟推荐项目初选名单

2.各类项目立项指南

3.各类项目申报书

4.2024年度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411



(联系人:王宗泉、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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