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宗泉       发布时间:2024-07-12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模式调整

运行模式调整后,项目申报将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常态化开展,不会再每年发布申报通知。项目的立项、结题验收结果,教育部也不会再以通知形式公布。项目的认定工作将在结题验收通过后进行,通过企业结题验收的视为校级项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校级项目进行遴选,择优认定为相应级别项目。

二、校内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自行注册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企业项目指南进行申报。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务必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名额及申报要求,按要求完成申请。

1.项目申报环节

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需提交本单位教学科进行初审,教学科汇总本单位项目后通过OA在“办公室”名下的“部门工作联络单”发起盖章申请。在流程审批通过后,凭OA流程到教务处219室加盖部门公章。项目负责人将盖章版申报书扫描后上传至“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在企业、学校两方审核通过后,视为申报完成。不同企业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各有不同,学院教学科可结合实际需要分批次发起盖章申请。

2.签订协议环节

项目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需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书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对外签约合同章。学校对外签约合同章需项目申请人登录OA自行申请。申请流程为:在学校OA页面“发起申请”,选择“办公室”名下的“对外签约授权申请”,在“合同内容”一栏上传“协议书”和盖章版“申报书”,在“承诺书”一栏上传签名版《广州医科大学签订合同责任承诺书》。在流程审批通过后,凭OA流程到行政楼五楼保密室加盖学校合同章,协议需一式五份。合作协议在加盖学校对外签约合同章后需扫描上传到申报平台,在企业、学校双方审查通过后视为完成。

三、其他事项

1.先前已立项的项目,仍按原有模式运行。

2.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

3.其他注意事项详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2024)》。

4.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学院教学科需及时收集本单位当年通过结题的申报书、结题报告(签名盖章版,各一式1份)给到教务处219室归档,完成归档的项目方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逐级推荐。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2024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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