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校“新医科”教学改革项目2025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宗泉       发布时间:2025-07-10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本科高校“新医科”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医科”教学改革项目2025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学校新医科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经广东省“新医科”建设指导委员会正式发文立项的2023教学改革项目(23项)。

   二、结项验收要求

如无法按时结题,需提交延期申请并在申请中充分说明延期理由,理由不充分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1年后仍未结项,依照规定撤销项目。

   三、工作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1.“结题鉴定表”需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签名。

2.各项目的纸质签名版结题鉴定表(一式两份),最迟需在2025年9月1日前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19室。学校统一盖章后将返还1份给负责人留存和扫描。

3.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结题要求细则”的相关规定,将项目结题鉴定表(签字盖章扫描版)、研究报告、论文及其他成果材料的电子版合并为1个文件,以“学校-项目名称(负责人)”名字命名材料,经所在单位教学科审核和汇总后,最迟在2025年9月9日前发至gzyjxyj@gzhmu.edu.cn。

4.省“新医科”教指委对参加验收检查的项目将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两类结论。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可继续参与下一年度的验收。



附件:

1.学校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名单

2.《广东省本科高校“新医科”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医科”教学改革项目2025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5710


(联系人:王宗泉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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