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本科高校“新医科”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医科”教学改革项目2025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学校“新医科”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经广东省“新医科”建设指导委员会正式发文立项的2023年教学改革项目(23项)。
二、结项验收要求
如无法按时结题,需提交延期申请并在申请中充分说明延期理由,理由不充分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1年后仍未结项,依照规定撤销项目。
三、工作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1.“结题鉴定表”需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签名。
2.各项目的纸质签名版结题鉴定表(一式两份),最迟需在2025年9月1日前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19室。学校统一盖章后将返还1份给负责人留存和扫描。
3.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结题要求细则”的相关规定,将项目结题鉴定表(签字盖章扫描版)、研究报告、论文及其他成果材料的电子版合并为1个文件,以“学校-项目名称(负责人)”名字命名材料,经所在单位教学科审核和汇总后,最迟在2025年9月9日前发至gzyjxyj@gzhmu.edu.cn。
4.省“新医科”教指委对参加验收检查的项目将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两类结论。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可继续参与下一年度的验收。
附件:
1.学校需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名单
2.《广东省本科高校“新医科”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医科”教学改革项目2025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5年7月10日
(联系人:王宗泉、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2)